第一学历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11-03 19:31:14来源:未知
我国的高等教育文凭有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专科、本科)接受的教育是以培养教授其专业知识为主的大学高等教育,第二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是以研究为主要方向,以教授知识为辅助的大学研究生教育或研究所及研究机构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值得说明的是,第一学历和初始学历是不相等的两个概念,初始学历是工作前第一个拥有的国家承认人的学历,其中可以分为:初中(国家推行9年义务教育,所以小学不算学历),高中(包括: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大专(大学专科),大本(大学本科),硕士(硕士研究生),博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就是一个人工作前取得的以上学历中的的最后学历。 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给官方答复是:第一学历与第二学历的关系是同一层次的二种类型的学历。以前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上级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毕业时颁发的学历是由第一教育局颁发,称之为第一学历;成人高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其它继续教育形式则是由各省市第二教育局负责,颁发的学历则称为第二学历。目前第一、第二教育局已经合并,但第一学历、第二学历却仍然延用下来。 现在用人单位招聘时,都强调第一学历的重要性,即只认可普通全日制教育学历,不认可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和夜大等“五大生”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学历。国家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来对待。它是在未毕业的专科学生中选择优秀学生编入本科班继续深造学习,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法律规定和普通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同等对待。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则为第一学历,标有“成人”或“自学考试”字样的为第二学历。 教育部对第一学历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某学生所取得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最终学历作为该生的第一学历(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学历的取得如下: 通过高考或自主招生考试: 普通高校专科 普通高校本科,包括以211,985工程院校(重本)和非211院校(普本) 。 通过省的高等教育专接本考试: 根据每年省里的政策,在大学专科三年级学生中通过考试以及其他方式选拔优异者,接入本科教育,相当一种插班的形式(一般插入大学大三进行学习,也有单独编班的),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为第一学历。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包括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等开办的研究生教育获得的学历。 通过高校自主招生的博士研究生考试: 包括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等开办的研究生教育获得的学历。 第一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区别。 根据 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给出的答复,我们可以知道第一学历主要单纯指的是全日制高等教育毕业文凭,由于长期以来的误用和误读,很多用人企事业单位对第一学历的界限认识是模糊的。第一学历即正式上班前获得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包括以全日制方式入读毕业取得的专科学历,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他是区别于在职学历的(毕业不通过派遣及以上非第一学历条件下取得的学历)。 第一学历的简单情况判定,就是最后一个通过全日制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历,并通过最后这个学历的派遣到工作单位。(包括高校自主招生、单招、统招、少年班形式入学)。 第一学历重点本科: 211、985工程院校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第一学历本科: 普通高校本科 普通高校专科+普通高校专升本 第一学历专科,最高学历本科: 普通高校专科+成人教育类本科 第一学历专科,最高学历研究生 普通高校专科毕业,有工作单位的,通过在职方式入读的毕业后回原单位。 第一学历本科,最高学历研究生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有工作单位的,通过在职方式入读的毕业后回原单位。 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最高学历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未工作,而直接通过推免、研究生统考或本硕连读生,入读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毕业生。 通过自主招生的本硕连读少年班学员,入读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毕业生。 之前没有全日制学历(第一学历),而通过其他途径(自学、成人、留学等方式取得学历),中专、专科、本科这些阶段都没有入读过全日制教育,参加研究生统考入读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毕业生。 第一学历博士研究生,最高学历博士研究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未工作,而直接通过推免、研究生统考,硕博或本硕博连读生,入读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毕业生。 中专、专科、本科都是成人教育类的以及其他海外文凭都不属于第一学历。 在大多数情况下,普通高校的专升本学历是按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来对待的,时下,招聘用人时,很多都强调“第一学历”的重要性,即只接受普通全日制教育学历,排除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夜大等“五大生”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学历。在一些公务员单位,“第一学历”成为了提拔干部的依据之一。第一学历 - 相关法案 教育部教学[2009]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