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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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4-10-27 15:21:33来源:未知

休学的条件

大学生办理休学的条件是:

1、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材料补充:

休学注意事项: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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