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01 04:09:25来源:未知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补充资料: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专业教育。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取全日制教学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属于统招,包括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统招的四年制、五年制的本科和通过统招专升本考试录取的二年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普通全日制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普通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
2、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成人高等教育属国民教育系列,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三种: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简称高职、高专)。
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的授课方式大体分为脱产(全日制)、业余及函授三种形式,考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形式。
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的学生所有的理论课(包括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合格,完成专(本)科段实践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毕业鉴定符合要求由各高等院校和教育部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专(本)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含金量一样,在使用上也是相同的。
3、成人高等教育自学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属于一个全国性质的独立教育考试体系。自考制度自1981年创立以来,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类似于国外的高等教育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