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体育课成绩计算比例
发布时间:2024-11-01 18:19:59来源:未知
大学体育课成绩计算比例如下:运动参与占20%(出勤、上课态度、进步幅度);专项占40%(技术评定、达标);身体素质占40%。
大学体育是一门必修课程,要算入绩点。大学体育挂科应该及时进行补考。
材料补充: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内容如下:
一、为了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经常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特制定《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二、本《标准》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实行,适用于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在校学生(不含体育专业学生)。研究生或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学生可参照执行。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视力状况及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成绩,标准按百分制计分。
(一)开设体育课的年级,学生成绩的评定办法:
1、身体形态满分为10分,用维尔维克指数评定,即:体重(kg)﹢胸围(cm)除以身高×100。
2、身体机能满分为15分,用肺活量指数评定,即:肺活量(ml)除以体重(kg)。
3、身体素质满分为10分,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评定。
4、视力状况满分为5分,按视力等级评定。
5、体育课成绩满分为50分,按体育课总成绩评定,其中理论知识满分为10分,其他为40分。
6、课外体育锻炼满分为10分,按早操、课外体育活动的出勤表现评定。
(二)未开设体育课的年级,学生体育成绩的评定办法:
1、身体机能满分为15分,评定办法同(一)。
2、身体素质满分为50分,评定办法同(一)。
3、视力状况满分为5分,评定办法同(一)。
4、课外体育锻炼满分为30分,评定办法同(一)。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3至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1、“课外体育锻炼”出勤达到应出勤次数的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为优秀或获得登记运动员称号者。
3、参加学生体育比赛或优秀成绩者。
4、学生会和班级的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四、测试和评分标准。
《标准》中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视力的测试按198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查研究检测细则》中有关办法进行。《标准》的各项评分标准见评分表。
五、等级评定与登记。
各项的实际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总分达到60分为及格,80分为良好,90分为优秀,每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片》。达到《标准》良好成绩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标准》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学生毕业时的体育合格标准成绩,按各学年(包括毕业当年)的平均成绩评定,凡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同时毕业当年成绩也达到60分者,方可作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否则,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
六、本《标准》解释权属国家教委。
河北师院正式实施《标准》后,为每个学生引发了《标准》手册,通过广播、报纸、橱窗进行广泛宣传,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同时,做了具体的实施工作,如购置了专用机房、微机,建立了学生体育卡,对早操统一要求,长期坚持,及时检查,课外活动统一安排,体育课按大纲和省编课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