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委员会审查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13 02:21:36来源:未知
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予的权限,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2、审查通过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者名单;
3、确定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课程的考试范围;
4、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
5、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6、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7、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
8、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9、研究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