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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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发布时间:2024-12-12 05:38:21来源:未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度)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回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答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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