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_录取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30 20:26:57来源:中职中专
学生的发展取决于俩点,一个是学生的专业知识是否过硬,第二个就是学生的思想教育是否优良,这俩点才是决定学生以后的工作发展的高度和长度,让学生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
录取原则
1.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3.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4.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6.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奖励。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困难助学金 2500元/人·年;
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
毕业及就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新生入学报到
1.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8张、1寸光面黑白大头照5张(身份证专用照),以备入校办理各种证件用。
2.报到时自带户口迁移证(西安市九区无需办理迁转户口)。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带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派出所。迁移证所写内容应与学籍档案所写内容完全一致。已办理身份证者应写明身份证号;迁移证备注栏内写明身高和血型;如办理户口来不及,可先入学由家长后办寄来;学生本人必须按时报到。迁移证所写内容不得私自涂改,若是当地派出所修改必须加盖公章。
3.办理好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团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一定注意要在《团员证》上加盖转出单位的公章。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不得自行拆封,开学后将团员档案交至所在班团支部。
4.收到通知书后应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高中提取纸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