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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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25 22:38:49来源:中职中专

 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简章

一、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计划

二、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招收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2、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政审合格。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

(3)招生条件:符合生源地区报考条件,达到中考录取分数线的初、高中毕业生。

3、录取办法

学生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出版发行的《招生考试特刊》中专版公布的我校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代码填报志愿,由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条件进行审核,统一录取。

如错过填报志愿时机,应及时联系,经考查合格,便由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办公室为学生办理补录手续。并颁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就学,迁转党、团关系,户口迁转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三、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毕业文凭、就业安置

1、毕业文凭:

学生被正式录取,初中生学制三年,高中生学制一年,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山西省司法学校颁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并发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生中专阶段学习结束,可参加由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中专升大专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可被录取到大专院校继续深造,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将由录取院校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学生通过学习,成绩合格,可取得该校的大专和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就业安置:

我校非常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作为学校“一把手”工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凡进入我校就学的学生,一经入校,便于学校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将由学校负责推荐安置就业。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数万名政法人才,遍及我省公、捡、法、司、行政执法和法律部门。

四、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报名、开学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6月18日至8月18日,8月19日正式开学。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准考证、中、高考分数条、身份证或户口本、1寸、2寸彩色照片各8张。

2、报名地址:山西省司法学校西北教学区招生办公室(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向阳19号)。

3、乘车路线:山西安火车站乘坐西安到蓝田县高速大巴、到蓝田县汽车站下车、学校有专车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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