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的“教授治学,学术自治”是什么意思呢?能不能为我解释下,跪谢哦……
发布时间:2024-11-04 01:44:34来源:未知
目前中国的大学办学模式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改革开放后有所变化,但本质上没有变,还是政府主办大学,管理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这些年一直在争取办学自由,现在终于出现了所谓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新京报》 (记者周亦楣)2011年6月8日报道: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当天,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披露了全文。《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朱清时校长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入《办法》总则。在治理结构上,《办法》提出,南方科大将设立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其中,理事会是南科大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可以聘任或解聘校长、副校长,审定学校章程、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校长是南科大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副校长由理事会根据校长提名聘任。不过,认真阅读了这个《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觉得还是无法逃脱如来佛的掌心,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是以政府拨款为主,那谁来管理的问题就不言而喻了。但其中倡导的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理事会任免校长之类还是有创新意义的,是一个进步,是一种尝试。虽然说,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但毕竟这样的形式上的进步还是有重要的现实与历史意义的,值得关注和研究,值得各大学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