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在什么地方体检?必须是在被录取的大学里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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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在什么地方体检?必须是在被录取的大学里面么?

发布时间:2025-04-07 20:56:38来源:未知

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在什么地方体检?必须是在被录取的大学里面么?

大学新生入学体检,按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即可。

1、省级招委会,会同当地卫计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3、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扩展资料: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参考资料:教育部_《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教育部_关于做好2015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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