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的绩点怎么算呀?
发布时间:2024-10-27 01:26:40来源:未知
绩点计分方式主要有算术平均分、加权平均分、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四种。
算术平均分是把所有科的分数加起来再除以科目数。
加权平均分是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的平均数。
学分绩点和是每门课的绩点乘以相应学分后的总和。
平均学分绩点则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学分,也就是学分绩点和除以总学分。
在四种计分方式中,中国主要计算学分加权平均分,国外为五分制,主要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和学分绩点和的效果相同。
课程绩点按照五分制进行计算,并实行学分绩点制以确定学生学习质量上的差异。课程成绩不足60分的,课程绩点为0。
平均学分绩点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根据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任选课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依据。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教学计划的主修专业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各专业总学分包括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不能互相代替。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绩点、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准,并以此作为学生修读后续课程、申请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免修课程、退学、学位授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主要依据。
扩展资料
早在1999年起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
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
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平均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