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积点分大二是重新开始算吗?
发布时间:2024-10-29 15:39:33来源:未知
不是,它是根据先把学生的各科考试成绩按照指定的分数段赋予相应的指数,再按照各科考试的学分作为权重计算其加权平均数,最终的结果区间为0~4。
非学业因素评价是对没有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的学生思想、素质、特长、能力、经历等内容的记录与评价。在它的评价指标中,有“团队精神”、“科研创新”、“特殊经历”等新鲜内容,评定的等级不是按分数来,而是以“优秀”、“合格”、“不合格”,或者“有”、“无”。
扩展资料例如,某学生期末参加了三门考试,分别为:
①高等数学(4学分):87分——按上表换算为单科积点为3.6;
②英语(3学分):84分——按上表换算为单科积点为3.2;
③机械原理(5学分):90分——按上表换算为单科积点为3.8。
那么,该学生本次期末考试的总学分积点为:
(3.6×4+3.2×3+3.8×5)÷(4+3+5)=3.58。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学分积点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商学院-积点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