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信息详解
发布时间:2024-12-16 20:30:04来源:未知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下面介绍一下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信息。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课测试、综合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
3.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不加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9.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生物与医药、法律(非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0.8万元/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25100金融(非全日制):共9.8万元;
025700审计(非全日制):共12.8万元;
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共4.5万元;
086000生物与医药(全日制):0.8万元/学年;
125100工商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共10.8万元;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共6.7万元;
125300会计(全日制):共12.9万元;
125601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共7.7万元;
135108艺术设计(全日制):共6万元;
其它专业学位(全日制):1万元/学年。
以上加粗字体部分为备案价格,最终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二)奖助体系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金额为2万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20%,金额为1.2万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30%,金额为0.8万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50%,金额为0.6万元/年•生。
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和“三助一辅”等工作岗位;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具体奖助体系及评定办法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