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硕博报考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02 23:44:59来源:未知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http://www.gscaa.cn/)(原名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成立于1978年,是中国艺术研究院重要的部门,专门承担艺术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实施。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四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硕士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 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 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 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 3 -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 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 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 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要 求,现阶段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 8000 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 10000 元/年。非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领域不同,戏剧、戏曲领域每生 25000 元/ 年,美术、艺术设计领域每生 45000 元/年。
被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的助学金、奖学金等待遇,按教育 部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教授、研究员、一级美术师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现阶段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不含食宿费)。我院采取申请住宿制,京籍、定向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其他博士研究生如确需住宿应提交申请。被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奖学金等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材料种类
A.基本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个人学术简历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专家推荐书(两份,专家须为正高级职称)
(5)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扫描在同一面)
B.学历学位材料(含认证材料):
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
(1)硕士学位证书
(2)硕士毕业证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须含“通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的文字表述内容,并加盖学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
(6)硕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对待。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以下本人文件扫描件: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位论文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
(1)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学部门公章)
(2)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书(需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毕业时间等信息)。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本人硕士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院校学籍证明扫描件及经公证过的学籍证明中文翻译件原件。(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
(1)本科毕业证书
(2)学士学位证书
(3)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学士学位论文
(5)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C.学术成果材料(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正式发表的):所有考生必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至少 1 篇(部)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至少 2篇学术论文或 1 部论著(含在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机构主办的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或评论文章)。考生所交学术成果必须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不接受用稿通知。
除上述材料外,表演、创作研究型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补充材料:戏剧创作方向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文本资料;音乐、器乐表演方向提交代表个人水平的近期表演创作视频资料(视频应为 mp4 格式、分辨率 1080P,500M 以内);美术、美术设计创作方向提交本人作品照片 5 张(照片应为 jpg 或png 格式)。如有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参展及获奖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扫描件。
*论文扫描件要求:期刊须提交封面页、目录页、带页码的正文页。报纸须提交报纸头版版面页、正文版面页。
*论著扫描件要求:须提交封面页、封底页、版权页、目录页及内容摘要页。
3.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本人“考生类别”上传相应报考材料, 除“美术及美术设计作品”须以图片形式(jpg 或 png 格式)、
“视频材料”须以 mp4 格式上传外,其余材料,须为纸质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考生须将每项材料合并保存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
(2)考生不得对所传材料进行任何技术处理,原纸质材料必须保存完好至入学报到,并随时备查。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