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10-31 22:05:15来源:未知
福建医科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6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2个(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9个(应用心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那么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专业代码以“03”开头的专业为法学门类,“04”开头的专业为教育学门类,“07”开头的专业为理学门类,“08”开头的专业为工学门类,“10”开头的为医学门类,“12”开头的为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或 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五)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学生。
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往)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专业代码:125200,非全日制)只接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各学院(部)均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生。
学制、学费和奖助办法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200)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 年,其余专业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我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各类奖助政策,1.研究生助学金(含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2000 元,按月发放。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 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3500—7000 元/生/学年不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500—5000 元/生/学年。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生/学年。4.我校还设有“协和奖学金”等各项校级奖学金,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相关文件。部分培养单位(医院)还酌情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和津贴,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待上级核准后公布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考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格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者(即2017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以学士学位报考我校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取得所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具备以下一项要求:①近三年在国内核心刊物(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收录的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两篇;②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前二);③获地、厅级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以学士学位报考者:①不得报考备注为“只招收硕士学位人员”的研究方向;②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内容包括自然辩证法及科学社会主义)和两门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医学统计学、医学免疫学)。
5.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80分以上(IBT)或213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6.0;④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⑤WSK(PETS5)考试合格;⑥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硕博连读考生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1、2条规定外,还应满足《福建医科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闽医大〔2017〕202号)的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取得报考资格。硕博连读生仅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
(三)专业要求
报考学术型临床医学(代码1002)各专业者,其取得前置学位的学科专业限定为生物学(代码0710)、基础医学(代码1001)、医学技术(代码1010)和临床医学(代码1002或1051)范围内的学科专业。
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各领域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生: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前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 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生、已获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人员: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或已取得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连续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或职称专业一致。
报考其他专业要求其取得前置学位的学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