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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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1-12 15:26:53来源:未知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东华理工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土资源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共建的一所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教、艺兼备的多科性大学。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ecut.edu.cn)主要负责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一、工作职责

综合办公室职责。协助院领导完成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二)建立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档案目录,并检查各科室档案材料的保管情况;收发各类信函和文件(招生考试试卷和录取通知书除外),并及时报告院领导,根据院领导的意见及时交由相关科室处理。

(三)管理研究生院和研究生院党委公章,并按规定办理盖章事项。

(四)负责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转达上级或相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事宜。

(五)管理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设备,购买办公用品,交纳各科室电话费,并做好记录,建立研究生院的设备档案。

(六)掌握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办理各项经费的划拨手续和报告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安排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公务用车。

(七)草拟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汇总各科室本周工作志、下周工作计划,并按时报送。

(八)负责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安排节假日值班事项,保管各类请假及批准的材料,并根据要求向学校有关部门报送考勤结果。

(九)做好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数据统计工作,并负责按规定对外发布;印制研究生院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各类文件,并做好上报和下发文件的登记工作。

(十)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十一)除以上工作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学科建设管理科职责。协助院领导完成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研究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提出学科建设发展的措施建议。

(三)建立健全学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及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五)组织开展各级一流学科,国防特色学科等的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

(六)组织开展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

(七)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科水平评估及参与排名工作。

(九)组织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培训等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各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各级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学科领域组织成员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培育及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各级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开支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协调、指导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

(十五)做好学科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第三方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学科建设对外交流工作。

(十七)除以上工作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职责。协助院领导完成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一)努力学习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定我校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拟订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做好报送工作;积极做好招生指标的争取工作,力争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

(三)编制与公布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并做好上报工作。

(四)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各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高优质生源比例。

(五)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收取和管理考生的报考材料,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六)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及试题的印制,做好试题的寄送与接收工作。

(七)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的评卷、成绩录入与汇总,并做好上报工作。

(八)组织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发放复试和录取通知书,并做好报送工作。

(九)主动加强与有关院校研究生推免工作主管部门的联系;组织专家到推免生所在学校进行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十)及时发放已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做好新生的人事档案接收、清查与整理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解释。

(十二)根据考生的申请,及时对有关招生考试行为进行调查与上报,并给予答复。

(十三)做好研究生招生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拟订我校研究生学费的收取办法,并将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时报送计划财务处。

(十五)除以上工作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研究生培养科职责。协助院领导完成培养工作,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修)订博(硕)研究生、国际留学生的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及日常维护。

(二)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的考核与管理。

(三)组织制(修)订研究生教学大纲,组织课堂考勤、听课、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案)、教学设施准备情况等日常教学运行管理。

(四)下达研究生教学任务及排课、选课、课堂教学等动态管理。

(五)研究生教学中期质量检查、评价及教学督导组管理。

(六)英语四六级、学位英语、课程英语、公共基础课、公选课、专业课等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七)研究生成绩的录入、审核及日常维护。

(八)各学院上课教师、博(硕)导师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

(九)新生教学分班及入学教育相关工作。

(十)国际留学生教学管理,毕业审核工作。

(十一)对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教学督导管理。

(十二)做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的申请工作,收集和审核相关的材料。

(十三)对URP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及质量评估等各模块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定期开展对各学院研究生秘书URP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的培训。

(十四)研究生核心课程、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库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和验收工作。

(十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的申报、管理、验收工作。

(十六)负责重修手续办理工作。

(十七)除以上工作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研究生管理科(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协助院领导完成研究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主要包括:

(一)对研究生开展日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了解研究生学习、生活、心理等状况,并及时帮助解决;监督和规范研究生的日常行为,对研究生的各种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修订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研究生的日常行为。

(三)负责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党课培训、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及时报告报到注册的情况,并对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的研究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协助做好研究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学费催缴等工作。

(五)印制和保管校徽与空白研究生证,办理或补办研究生证、校徽等证件。

(六)指导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的工作,培养研究生骨干,做好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干部的推荐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研究生干部的培训活动。

(七)做好研究生班级管理,负责班主任和班干部的选拨和培训工作。

(八)按规定审批研究生请假申请(含外出学习),并保管好相应的材料,事假超过三天的外出需报研究生院领导审批;组织办理研究生外出学习的申请手续。

(九)负责研究生各类资助工作的评定、发放工作,做好与江西省资助中心各类奖助学金及学生信息的系统导入及上报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实施,尤其助管的遴选和管理。

(十一)做好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十二)组织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省青马工程等申报、评审及结题。

(十三)组织研究生开展和参加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竞赛、学术研讨、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建立研究生各种活动的档案。

(十四)加强与省就业办联系和沟通,及时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

(十五)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研究生的就业信息,做好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六)做好研究生就业信息发布,安排好校园招聘工作。

(十七)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数据整理、通报和上报工作。

(十八)做好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创业求职补助,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就业方案;

(十九)指导研究生做好毁约、改签和报到证派发工作。

(二十)管理好研究生的学籍档案,并按规定提供档案查阅和借调等服务,做好毕业生学籍档案的整理和邮寄工作。建立研究生去向档案(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并加强联系。

(二十一)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动员、监督和总结工作。

(二十二)负责研究生的入住和退宿工作,及时向宿管部门报送新生住校人数,完成在校研究生联系电话及住宿的统计工作,并呈送相关部门和领导。协助做好宿舍管理工作。每年开展四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二十三)负责学位服管理使用及学位服添置计划,协助完成研究生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二十四)除以上工作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研究生学籍与学位科职责。协助院领导完成学籍与学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和审核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各项材料,做好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

(二)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毕业研究生学籍的各项内容,确定毕业研究生名单及人数,并做好报送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各类文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建立文件档案。

(四)负责URP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籍管理模块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五)负责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工作。

(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老生每学年学籍电子注册。负责统计学籍异动情况,做好保留学籍、休学、复学及延期毕业手续办理工作。

(七)毕业论文的查重、比对及送审工作。

(八)评选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工作。

(九)组织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照片采集工作。

(十)负责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制定、印发、保管工作。

(十一)国际留学生的学位申请、审核、授予工作。

(十二)除以上工作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研究生秘书岗位职责。协助本院行政和研究生院领导完成研究生教育和重点学科建设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做好本院硕士学位授权专业(领域)建设的日常工作,并拟定发展规划。

(二)督促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组织本院研究生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

(三)组织制定或修改本院学位授权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四)根据本院教学资源、指导教师和生源情况,提出各学位授权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和指导教师聘任的初步意见。

(五)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研究;组织本院研究生精品课程、研究生创新基地、重点学科、示范性硕士点、研究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申报和推荐工作。

(六)制定本院各学位授权专业(领域)的专业课和必修课教学计划实施表,负责专业课和必修课成绩的存档与审核。

(七)指导本院协调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

(八)研究生入学时,组织专家向研究生介绍本专业(领域)研究的状况、任务、前景和要求,进行学习目的教育。

(九)配合研究生院做好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送审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是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专业(领域)所在院(部)和研究生院的领导下完成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一)督促研究生学习《研究生手册》;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和生活,使研究生得以健康成长,及时帮助研究生解决思想问题。

(二)每学期开学要对研究生提出明确的任务,期中、期末要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与研究生谈话一次,每学期至少向专业(领域)所在院分管领导汇报一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情况。

(三)参加制定本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协助专业(领域)授权点和研究生院制定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四)在课程学习期间应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组织和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种有益的学习和生活活动,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负责实施培养方案,并承担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

(六)审定研究生外出学习计划(包括社会调查、资料调研、参加学术会议、听课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七)指导研究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开题报告编写工作,开题报告经论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八)积极引导和推荐研究生就业,配合专业(领域)所在院和研究生院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九)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出谋划策,尽职尽责。必须参加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建设,承担的学科建设工作量不低于专业(领域)所在院的平均水平。

(十)完成研究生院、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布置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临时性工作。

二、硕士录取

1、复试时间:初定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科目,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需加试两门科目;

4、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5、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是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一志愿和调剂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会计硕士与工商管理硕士依次依据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费与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按 8000 元/生·年收缴(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生·年收缴,推荐免试研究生免收三年学费);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法律<法学>学制为 2 年)。

(二)奖助学金体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多项奖助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 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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