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海重点小学名单有哪些(2024年乌海小学报名需要什么材料及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4-11-03 11:00:17来源:未知
乌海重点小学名单有乌海市实验小学、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一小学、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小学、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三小学、乌海市海南区第三完全小学等。
一、乌海重点小学名单
1.乌海市实验小学
2.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一小学
3.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
4.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小学
5.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三小学
6.乌海市海南区第三完全小学
7.乌海市乌达矿务局第二小学
8.乌海市光明路小学
9.乌海市五虎山第一小学
10.乌海市乌达区第一小学
二、乌海市实验小学简介
乌海市实验小学是唯一一所市直属完全小学,隶属于乌海市教育体育局,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大庆北路 25 号, 1980 年建校,前身为海勃湾区第七完全小学和乌海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1986 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更名为乌海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04 年又更名为乌海市实验小学。
2008年9月10日,乌海市实验小学被中国书协命名为“中国书法兰亭小学”。
占地面积 26784 平方米,建筑面积6124 平方米,硬化、绿化面积 15400 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各种功能室齐全,学校总资产 600 余万元。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各种设施齐全,现代化程度较高。学校建成了多媒体教学校园网和校园广播系统。有藏书 2 万余册,订有报刊、杂志 100 余种,基本满足了师生的阅读需求。
学校有教学班 33 个,学生 2130 余名。
教职工 80 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 15 人,小学高级教师 47 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占 95% ,学历合格率 100% 。特级教师 1 名,自治区学科带头人 2 名,自治区教学能手 3 名,市级教学能手 8 名,全国优秀教师 1 名,全国骨干教师 1 名,自治区骨干教师 4 名。
三、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简介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六小学始建于1979年9月,校园占地面积30779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3个,在校生1771人,教职工98人,专任教师87人,其中中教高级15人,小学高级教师59人,大专学历的23人,本科学历的5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35岁以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72%,是一支有朝气、有干劲、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设有实验室、音乐室、舞蹈室、图书室、多媒体培训室、阶梯教室、阅览室、体育室、健身房、微机室等10个功能室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办学宗旨,以办家长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培育英才为己任,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力求用先进的教育思想、现代的教学手段、规范的办学行为、科学的组织管理,优化学校人文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恪守“用爱心兴盛教育、用责任发展教育”的办学格言,走艺术特色教育发展之路。
四、2022年乌海小学报名需要什么材料及报名时间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海勃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具备接受学校教育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
4.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规定
各中小学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要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确保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二、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各中小学招生范围详见附件一《2022年海勃湾区中学招生范围》和附件二《2022年海勃湾区小学招生范围》
三、分配方式及具体要求
依照《海勃湾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范围》,按批次分配原则逐级分配。每所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还有空余学位则接收第二批次的学生,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招满为止。如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以此类推)招生完成后没有空余学位,则其余学生依照“相对就近”原则到相邻学校报名。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其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户主和房主是父或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一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二批次:亲子关系
1.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小学满一年以上的、中学满五年以上的,户主和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二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登记。
2.其户口为学生海勃湾区独立立户(单边户口),房主是学生本人或父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二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3.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对应该户籍的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房主与户主互为亲子关系(以派出所户籍证明为准),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二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1.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户主是父或母,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三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2.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小学满一年以上的、中学满五年以上的,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对应户主的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三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3.其户口为学生海勃湾区独立立户(单边户口),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三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四批次:挂靠他人
1.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户主和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小学不足一年以上的、中学不足五年以上的,有对应户主夫妻的房产证明材料,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四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2.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其他亲属户口上的学生,不论挂靠时间长短,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四批次依照户籍地址进行分配。
第五批次:无户有房
其户口是海勃湾区户籍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学生,有海勃湾区自购房证明材料,房主为父或母,按批次分配原则,第五批次参照自购房地址进行分配。
第六批次:无户租房
其户口是海勃湾区户籍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海勃湾区自购房,租房居住的,有乌海市公安系统办理的《常住人口居住证》或暂住地居(村)委会证明,按批次分配原则,第六批次参照居住证或居(村)委会证明地址进行分配。
第七批次:统一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四、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优抚条件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符合《海勃湾区教育局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列入海勃湾区人才引进目录中的第一、 二类引进人才子女;
3.海勃湾区各小学的教职工子女申请到本校就读的;
4.其他符合相关优抚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
乌海万达集团业主子女入学安置办法及规定
乌海万达集团业主子女依照2020年的分配原则,直接进入乌海二中和海区一小的分校,确保万达业主子女就近入学。
五、新生入学登记时间
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家长7月12日—7月16日期间登陆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10.17.188.211:2010/,进行新生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打印《海勃湾区(初)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7月16日18:00关网。
六、教育部门材料审核时间及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门材料审核时间
7月19日—8月6日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一新生的就读资质进行复核审查。
1.在海勃湾区的小学(幼儿园)就读的新生,按照小学(幼儿园)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审核的材料交到小学(幼儿园),各小学(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
2.不在海勃湾区的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则在2022年7月20日至7月30日之间到海勃湾区滨河小学进行材料提交、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海勃湾区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
2.海勃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和海勃湾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5.非海勃湾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6.享受照顾条件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注册登记。
7.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关于房产证明材料的一些说明
1.自购房(符合下列四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乌海市房屋交易中心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3)其他类住房材料:
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C、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2.租房:提供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加盖海勃湾区所辖派出所公章的居住证明或租房协议。
(四)关于房屋产权的补充规定
1.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或“公寓”的可以认定为入学登记凭证,其它的均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从2023年开始,“公寓”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2.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单独所有,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证无论所占产权比例大小,均不可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3.若房屋产权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4.新购房未网签或购买二手房只有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5.房屋产权三年内进行交易超过两次及以上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
(五)材料有效期
家长提供的各项材料变更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之前。
新生名单公布时间及新生报到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2年8月27日—28日,家长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领取《海勃湾区2022年新生报名通知单》,带领申请学生,到分配学校报名。规定时间不报名的学生,就读资格自动取消。
(二)分班名单公布时间:8月29日“阳光分班试点学校”公布学生分组名单和教师分组名单;8月30日其他各校公布分班情况,9月1日各中小学正式上课。
(三)中小学答疑时间:家长如有疑问请于8月27日—8月31日到海勃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咨询(地址:海勃湾区政府111房间)。
新生补登时间、地点、范围、所需材料
(一)补登时间、地点
2022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期间,家长将新生入学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海勃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地址:海勃湾区政府111房间)进行登记、审核。
(二)补登所需材料
与第九项中“中小学新生登记材料”一致。
(三)补登范围
在海勃湾区凡是有上学需求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办理新生登记的,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七、分班要求
各中小学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时要按学生发展水平和男女性别比例、学校来源均衡分班,师资配备方面按照强弱搭配、相对均衡的原则配置新生年级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