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24-11-05 19:34:17来源:未知
北京大学的艺术教育有悠久的传统。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其前身是1997年4月成立的北京大学艺术学系和1986年成立的北京大学艺术教研室,除承担艺术学门类的专业课外,还面向全校开设艺术类公共选修课和大类平台课程,并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艺术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一、学校简介
北京大学的艺术教育有悠久的传统。 蔡元培先生在担任北京大学校长的时候,就大力提倡和实施美育与艺术教育。一方面,他本人亲自在北大开设美学课,并着手编写《美学通论》;另一方面,他在北大组织 "画法研究会"、"书法研究会"、"音乐研究会",聘请徐悲鸿、陈师曾、萧友梅、刘天华、胡佩衡、陈半丁等一批著名艺术家到北大授课和指导学生的艺术活动。由于蔡元培先生的努力,北京大学成了一所艺术气氛十分浓厚的大学,并且很快成为全国的美育和艺术教育的中心 , 形成了重视美育和艺术教育、重视美学研究和艺术研究的宝贵传统。
北京大学于 1997 年成立艺术学系。 多年来,北京大学艺术学系一直坚持"道" ( 人文内涵 ) 与"技" ( 艺术技能 ) 并重,理论性与应用性并重,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的总体方针,在学科建设、素质教育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2006 年 1 月 11 日 ,北京大学决定在艺术学系的基础上成立艺术学院。目前,艺术学院有教师27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5名、新体制助理教授8名,在站博士后8名。学院现有本科生179人、硕士研究生267人、博士研究生85人,学生总计531人。
艺术学院下设四个系:艺术理论系、艺术史系、艺术管理系、艺术教育系,同时设以下研究机构: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北京大学影视戏剧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昆曲传承与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昆曲传承基地)、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北京大学曹雪芹美学艺术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书法教育与研究中心、中国文联文艺评论研究基地、文化部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基地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学院拥有北京大学数字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得到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的支持。
艺术学院于1999年开始招收艺术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开始招收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生,增设了电影学硕士点;2003年增设了美术学硕士点;2004年开始招收艺术学博士研究生;2005年被批准设立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增设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广播电视艺术专业);2009年被批准设立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1年,增设艺术学(艺术史论)本科。2011年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后,艺术学院获批了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等共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艺术学院坚持从蔡元培先生传承至今的目标:向全体大学生进行审美教育,使他们具有较丰富的艺术知识,具有较高的趣味、格调和鉴赏力,追求一种更高的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并根据北京大学的研究型大学的性质,发挥北京大学重视理论研究的传统优势,着重培养艺术研究、艺术批评、艺术教育和艺术管理的高级人才;发挥北京大学的人文优势,选择若干要求具有较高人文素质的实践类专业,培养有深厚文化修养的专业艺术家;发挥北京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更多地培养复合型的艺术人才;注意培养中国传统艺术的高级研究人才;着重发展研究生教育。通过面向社会的艺术教育、艺术评论,以及在文化产业、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招生信息
本科生
专业简介
艺术学院现已形成三个专业方向均具有多人文学科交叉的特点,在促进艺术与历史、文学和经管等的融合,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方面不断探索与努力。
艺术史论专业
艺术史论专业方向于2011年在北大艺术学院增设。艺术史论专业方向致力于为艺术报刊杂志、出版社、艺术展演、拍卖机构、艺术团体、美术馆及其他相关文化企事业单位培养优秀专业人才。经过大学四年的教育,将学生培养成为具备能够从事艺术批评、艺术活动策划、艺术史论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论素质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宽口径、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2001年开始招收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生,2014年调整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方向)。在这个“创意为王”、“创意制胜”的时代,创意写作与创意编导是戏剧影视等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源头与核心。该专业方向立足于艺术学院十余年影视编导专业教育的积累,致力于培养具备深厚人文艺术素养的创意写作与编剧的高级人才。
艺术史论专业(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北京大学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方向)本科专业开设于2014年。2000年艺术学院开设艺术学(文化艺术管理方向)硕士学位,2006年开设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方向)本科双学位,2009年开设艺术学理论(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方向)博士学位。艺术学院依托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大学共建的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基地和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的研究力量和社会资源,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形成了系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研究生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学费
非全日制学费为10万,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4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