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签证申请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02 10:44:38来源:未知
厄瓜多尔共和国,简称厄瓜多尔。位于南美洲西北部的国家,北与哥伦比亚相邻,南接秘鲁,西滨太平洋,首都是基多。那么厄瓜多尔签证申请材料有哪些呢?
一、申请材料
(一)商务考察签证签证
厄瓜多尔邀请方提供:
1、担保人出示的经济担保书原件;(需在厄瓜多尔经过公证!)
2、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担保人近3个月IVA缴税单;
4、担保人近3个月银行账单;
5、担保人纳税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即RUC)
国内申请人提供:
1、护照原件;
2.公司最近六个月银行卡账单,盖章(余额不少于三万)
3、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卡账单,盖章(余额不少于三万)
4、4张两寸白底彩照;
5、无犯罪证明公证书(中文西班牙语),双认证
6、出生证明公证书(中文西班牙语),双认证
7、有效地国际健康证明;
8、疫苗接种证书;(包含霍乱、甲肝、黄热病)
9、单位英文工作证明信;(必须英文!)
10、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盖章!)
11、经过确认的机票订单,专用纸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商务签证(持外交部电子批号)签证
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01、厄瓜多尔方面的邀请函
02、厄瓜多尔外交部的电子邮件批号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护照(有效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
02、四张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03、出生公证书(翻译成西班牙语)必须经过中国外交和厄瓜多尔领馆的认证;
04、无犯罪公证书(3个月有效期)必须经过中国外交和厄瓜多尔领馆的认证;;
04、国际健康证书(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可以跨地区办理)
05、申请人在活期存款存折或定期存款存折。(必须是本人的并且3万以上的余额和最好有6个月历史记录!!)
10、所在工作的企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派遣函(加盖公章),并注明前往厄瓜多尔的目的,逗留时间,并保证到期回国;
12、往返机票订单(我单位可以提供),要求有订票单位的电话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13、申请人计划在厄瓜多尔居住的地址(必须是真实的)
14、公司最近六个月对账单银行盖章
15、其他相关的必要材料
16、您应该交纳的认证费用:中国外交和厄瓜多尔领馆的认证每本双认证费850元/本,出认证时间是30天左右。
(三)探亲签证签证
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01、厄瓜多尔外交部的电子邮件批号;
02、厄瓜多尔亲友的邀请函;
02、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02、邀请人签证复印件;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护照(有效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
02、四张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03、出生公证书(翻译成西班牙语)必须经过中国外交和厄瓜多尔领馆的认证;
04、无犯罪公证书(3个月有效期)必须经过中国外交和厄瓜多尔领馆的认证;;
04、国际健康证书(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可以跨地区办理)
05、申请人在活期存款存折或定期存款存折。(必须是本人的并且3万以上的余额和最好有6个月历史记录!!)
10、所在工作的企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请人所在公司的工作证明函(加盖公章),并注明前往厄瓜多尔的目的,逗留时间,并保证到期回国;
12、往返机票订单(我单位可以提供),要求有订票单位的电话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13、申请人计划在厄瓜多尔居住的地址(必须是真实的)
16、您应该交纳的认证费用:中国外交和厄瓜多尔领馆的认证每本双认证费850元/本,出认证时间是30天左右。
二、签证须知
1、根据2016年8月18日生效的《中厄两国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公民,以旅游及相关活动为目的,或从事其他非营利活动,在厄瓜多尔共和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首次入境之日起至最终离境之日止,一年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如欲在厄瓜多尔境内停留超过90日的停留期限,或者在厄瓜多尔境内从事新闻报道、学习、工作或其他任何营利性活动,应当在入境厄瓜多尔前申请签证。
2、根据《中厄两国互免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规定,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自首次入境之日起至最终离境之日止,一年内累计停留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停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每年90日。
3、持中国香港特区、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以旅游为目的入境厄瓜多尔,享一年内累计停留期限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4、根据厄瓜多尔相关规定,持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须在入境后30天内持护照前往厄外交部外侨局进行签证登记。
5、厄瓜多尔签证有效期和入境停留期与我国签证不同,厄瓜多尔签证有效期与停留期一致,签证失效日期即为签证持有人入境停留期截止日。如入境后需要申办签证延期或更新,须在签证失效前30日内向厄有关部门申请。
6、目前,厄瓜多尔驻华使领馆可签发的签证种类为:
(一)非移民类签证:
D-I\II常驻外交、工勤及随行家属签证
D-III常驻外交官及随行家属签证
D-IV短期外交礼遇签证
12-IV难民签证
12-V学生及随行家属签证
12-VI工作人员及随行家属签证
12-VII传教士、志愿者及随行家属签证
12-VIII学术文化交流人员及随行家属签证
12-IX商务签证
12-X旅游签证
(二)移民类签证:
9-I养老移民签证
9-II国债\产权\在厄公司投资法人移民签证
9-III商业投资移民签证
9-IV公司经理以上职位\持有长期工作合同\宗教人员等移民签证
9-V特殊人才移民签证
9-VI依亲签证
申办各类签证的具体即时信息请咨询厄瓜多尔驻华使馆或厄瓜多尔驻上海、广州总领馆。
自2019年1月28日起,厄瓜多尔政府对来厄短期停留或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颁发电子签证,以取代传统贴纸签证。厄驻外使领馆及厄外交部在其境内的各个联络处将负责电子签证的发放工作。如外国公民现持有的纸质签证仍在有效期内,厄外交部将适时通知其更换流程。电子签证上的验证码与签证持有者相对应,具有排他性和保密性,签证持有人须妥善保管验证码信息,不得肆意传播或泄露。
三、居留入籍
厄瓜多尔国籍法不承认已取得厄国籍的外国人拥有双重国籍。通常情况下,在获得入厄国籍证明书前,须办妥放弃原国籍的相关手续。厄瓜多尔同西班牙等少数国家签订有允许双重国籍的协议。
1、申请加入厄国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律行为能力;
(二)拥有合法的物业、产业、职业或工作,以便能独立生活;
(三)自获得厄瓜多尔身份证之日起,连续在厄居住三年以上;如与厄瓜多尔人结婚,或系厄人的遗孀、或已有一个以上在厄出生的子女的外国人,其居住期可减为两年;
(四)在厄居住期间无不良记录;
(五)会说、写西班牙语;
(六)具有厄历史、地理及其宪法的基本知识。
2、对以下人不得发给国籍证明书:
(一)因刑事案尚在审理中,或接到诉讼等待判决,尚未宣告无罪的当事人;
(二)无正当经济来源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者;
(三)慢性或传染病患者;
(四)实践和传播反政府、影响共和国政治体制或危及国家领土完整学说者;
(五)其生活习惯、行为与道德标准和良好习惯相违背者。
3、在下列情况下入籍证明书将被取消:
(一)厄政治宪法所规定丧失厄瓜多尔国籍的情况;
(二)利用欺骗手段或违反有关法规入籍的;
(三)被内政部认为是违反道德规范、危及社会及政治稳定的入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