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31 09:08:16来源:未知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每年报考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的学生都有很多,下面介绍一下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考指南。
一、硕士研究生招考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法律(非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二、博士研究生招考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 2023 年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报名方式
报名由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和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表格填写打印两部分组成。
网报时间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所有报考材料及表格请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之前送交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30013)。
网 报 网 址 : http://yz.chsi.com.cn/bsbm ; 表 格 下 载 网 址 :http://grs.jxufe.cn。报考须知另行发布。
考试时间
暂定于 2023 年 5 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