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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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发布时间:2024-12-18 07:33:40来源:未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https://yjsxy.immu.edu.cn。内蒙古医科大学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蒙医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一、研究生院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党委及行政领导下,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日常管理工作及学位点建设申报工作。

学校现有中医(蒙医学)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生物学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医硕士、公共管理硕士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2005年起,学校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工作职责(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负责制订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要求、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3.负责研究生党务、党建工作,对研究生党员及党支部进行教育、建设和管理。

4.协助校党委做好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培训和管理工作。

5.统筹指导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安全稳定、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所管辖研究生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

8.负责研究生的奖助贷及奖惩工作。

9.完成校党委以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职责(行政)

1.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重大部署和具体决定。

2.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在学校相关委员会指导下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划部署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项工作。

4.负责学位点申报、建设及评估工作。

5.编制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目录,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6.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复审、培训工作及研究生教育基地遴选。

7.负责各类研究生培养及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501

办公电话:0471-6653211

科室职责

1.协助建立健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领导处理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协助完成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3.部门的安全保密、考勤、印章、各类证明、介绍信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4.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做好公文拟写、审核把关工作。

5.负责部门办公用品、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入库、保管及日常领用、固定资产登记、核销、清查等管理工作。

6.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做好各类账目登记、分类、整理。

7.负责对外联络、宣传工作。

8.负责统筹整理研究生教育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9.负责部门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工作。

10.协助完成研究生院党务相关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501

办公电话:0471-6653193

科室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招生目录。

2.负责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命题、制卷、试卷邮寄、评卷等工作;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3.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调剂、成绩审核、录取、招生数据上报及发放通知书等工作。

4.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和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质审查和身份核验工作。

7.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接待招生信访工作,招生外联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培养办公室

办公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501

办公电话:0471-6653194

科室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定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相关文件。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层次、各类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3.负责组织有关学科编写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工作,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4.负责制定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和发展规划,根据学科动态发展及时调整学位课程设置。

5.负责制定研究生培养环节标准,负责制定落实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

6.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工作。

9.负责组织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联合培养基地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创新计划等的申报、评审和实施工作。

10.负责同等学力研究生开班管理工作。

11.负责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经费和课时津贴核算工作。

12.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3.负责处理与研究生考试纪律有关事宜,负责学生处分决定和数据报送工作

14.负责研究生毕结业证书订购、制作及发放等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办公室

办公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602

办公电话:0471-6653195

科室职责:

1.组织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聘任、资格复审、动态考核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2.组织我校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双盲评审、答辩及原始实验记录评审等组织管理工作。

3.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教学管理和结业审核工作。

4.负责博、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5.负责博、硕士学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学位授予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6.负责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7.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501、602

办公电话:0471-6653905

科室职责:

1.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政治学习和重大宣传、思想 教育活动及其研究。

2.统筹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研究生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评选、研究生奖惩报批。

3.负责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工作。

4.协调统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的日常综合事务的办理及对研究生的管理教育。

5.负责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和宿舍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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