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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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介绍

发布时间:2024-11-11 15:09:01来源:未知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介绍

天津科技大学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tust.edu.cn)提供天津科技大学考研招生信息、历年研究生分数线、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教材、研究生成绩查询、研究生调剂、研究生导师介绍等信息。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学校有滨海、河西两个校区,其中滨海主校区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中心地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校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3个天津市“一流学科”,7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含2个重点培育学科);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位列B+。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87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85人,教授、副教授713人,其中,双聘院士5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1名、教育部“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3名、国家教学名师1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名、全国优秀教师5名,天津市杰出人才1名、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人选2名、天津市特聘教授31名。

随着学校高水平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科研事业等工作的长足发展,我校研究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2020年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突破1600人,目前在校研究生总人数3800余人。2012年新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16年新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以上两类计划考生报考。我校具有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我校制定实施了《天津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暂行规定》,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学校秉承"尚德尚学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训,培养研究生具有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本学科领域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学校被教育部列为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为了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多措并举。对于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采取校企“双导师”办法,建有大型综合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合作单位为滨海新区全国500强大型企业及国家级科研院所,双方互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共享国际先进大型仪器设备优势资源,全面提高研究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多个基地被列入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工作职能

负责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建设措施,“双一流”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申报审核评估工作;学位授权点申报、考核与评估工作;统筹学校综合投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工作;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等学位管理工作;优秀博、硕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党团建设;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研究生奖励评定;研究生资助工作;研究生就业及相关指导;研究生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及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上述工作职能,研究生院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及就业处、研究生培养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协助院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院和各科室日常行政工作;

2.协助院领导做好各类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3.负责全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年度预算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4.负责印章的管理与使用、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资产、物品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6.负责研究生院网站维护与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对外宣传、报道、接待与联络工作;

8.负责全院安全、保密、奖励等工作;

9.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及督促执行工作;

10.负责全院日常考勤、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日常院务工作;

11.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及就业处

招生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及录取相关政策;

2.负责制定研究生计划分配方案、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招生宣传、信息发布、招生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4.负责组织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务及考试各环节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工作及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7.负责研究生迎新相关工作及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8.负责硕士研究生新生导师双选工作;

9.负责研究生新生录取登记表发放工作;

10.负责研究生生源质量评估及提升工作。

(三)研究生培养处

学籍科工作职责:

1.负责新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在校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研究生学籍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及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管理;

2.负责全校研究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和学籍注销等学籍异动管理及相关证明的办理;

3.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

4.研究生考试违纪处理;

5.负责研究生公派出国(境)选派及自费出国留学手续以及联合培养材料审核;

6.负责组织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和校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等建设与管理;

7.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实践环节管理;

8.负责各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修订;

9.负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0.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11.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规划、研究生课程建设、各级各类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与管理;

12.组织落实全国各研究生相关学会以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包括课题申报);

13.研究生各级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及对外信息查询服务。

教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修订;

2.负责研究生教学任务制定及计划管理;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实施,组织公共课教学,课程考试管理,重修管理等;

3.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包括成绩勘误、成绩证明和成绩归档等;

4.负责研究生任课教师考核和管理,课程教学与培养环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质量监控;

5.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研究生)考试及其他相关考试报名工作;

6.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年度工作量计算、培养经费核对与划拨工作;

7.负责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工作。

(四)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学科建设科工作职责:

1.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论证、制定、实施与调整;

2.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

3.天津市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4.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及评估工作;

5.学科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绩效考核、信息采集和宣传等工作;

6.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

7.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

8.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备案工作;

9.了解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学位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有关博士、硕士学位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负责受理研究生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查;

3.学校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质量监控工作;

4.负责学位论文答辩环节管理,学位档案整理,学位论文移交图书馆与对外寄送;

5.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整理、发文和执行等日常事务;

6.负责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7.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采集和上报;

8.负责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研究生学历学位英文证明、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开具、协助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学位认证。

(五)思想政治教育科

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1.制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规章制度、计划,指导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研究生重大宣传、主题思想教育活动;

2.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定和实施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调查处理研究生违纪事件,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

3.协调全校研究生党建工作,指导研究生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4.负责研究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组织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离校教育等工作;

5.组织毕业研究生信息录入、审核及上报,负责毕业集中派遣、报到证发放,负责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及组织就业双选会、招聘会,负责就业情况统计及上报,审核派遣、档案转递等工作;

6.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培训工作,推动导师育人职责的落实;

7.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和课题研究;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研究生证、火车购票优惠卡、研究生医疗保险办理工作,学籍管理规定的印刷与发放工作;

10.负责“研途网”和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天科大研究生”的建设与管理;

11.指导和管理校研究生会及社团,组织各类校园学术活动、体育文化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科技学术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

资助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预算、按月发放、结算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预算、评定、发放、结算和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发放、获奖学生事迹报送和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研究生校内外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设立、评定、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研究生助研经费的审核、汇总、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组织、预审、签约、还款确认、诚信教育等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设置、人员选拔、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

8.负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组织开展、专项困难补助的评审、发放等工作;

9.负责研究生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少数民族学生的信息统计与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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