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4-12-21 11:34:46来源:未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b.csuft.edu.cn)是代表学校行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就业、管理、思想政治和党团学等工作。设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非全日制培养办公室、院办公室、就业办公室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过54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涵盖理、工、农、文、经、法、管、教、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具有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富有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一、部门简介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是代表学校行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以及学科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就业、管理、思想政治和党团学及学校学科建设等工作。设有综合科、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学位管理科、学科建设管理科,现有管理工作人员13人。
我校经过60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涵盖理、工、农、文、经、法、管、教、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具有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富有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自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免试推荐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资格,2010年获得推荐硕士生硕博连读资格。现有博士研究生400余人,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
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1个,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成功入选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1个一级学科(林学)获批为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生物学、生态学、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风景园林学)等获批为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81人,其中,教授(正高)252人,副教授(副高)684人;博士生导师90人,硕士生导师50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4人,长江学者、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国家优青等国家级人才16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芙蓉学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智库领军人才等100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5个、省研究生优秀教学团队16个。
学校拥有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8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观测研究站及长期科研基地,2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创新联盟,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长沙国家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19个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1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4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6个湖南省实验教学中心。设有96个校级科研机构。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研究生院综合科承担研究生院行政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草拟工作计划、大事记及工作总结;负责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目标管理指标的制订、分配和考核;负责有关经费管理与使用;负责办公用品等购置、管理与维修;负责收发信函、发文管理、文件归档和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工会及离退休职工的工作。
办公电话:0731-85623267
(二)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负责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各类研究生招生管理文件;编制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招生宣传和考生咨询;组织报名、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调剂录取及调档审查等工作;新生报到及复查新生身体健康状况等工作。
办公电话:0731-85658628、85623266
(三)培养科
研究生培养科主要负责学术学位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培养提质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开课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开题与中期考核等工作;成绩和课程重修管理;监督和监控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并联络和协助教学督导团工作;制定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开课计划;组织开展各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以及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等工作;监督和监控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并联络和协助教学督导团工作。负责与各合作办学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实施研究生教材项目、网络课程课程项目、研究生创新基地和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731-85623032
(四)学位管理科
学位管理科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包括:制订学校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和有关学位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的综合管理(包括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审和答辩);接受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及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学位论文评优、抽检及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换届工作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管理。
办公电话:0731-85623143
(五)思政科
统筹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培养学院开展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评优评先工作;负责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指导研究生团工委、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协助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研究生就业具体事务。开展就业指导和培训;就业信息发布;组织毕业研究生参加招聘活动;开展就业调研和市场开拓;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方案制定;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含调整改办)及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31-85623979
(六)学科建设管理科
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全校开展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省部级等一流(重点)学科的培育、创建及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的学科建设,组织学科带头人的遴选与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位授权点增列申报、学位授权点评估与学科评估等工作。谋划学校学科发展,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731-85623351
三、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