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1-12 23:14:35来源:未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https://www.suibe.edu.cn。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于198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现拥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法学)5个专业学位类别、28个二级学术硕士学位授予点,7个专业学位领域。现有10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包括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商务信息学院、旅游与会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WTO研究教育学院。
一、研究生教育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于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法律、工商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应用统计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学科布局日趋完善,学科内涵蓬勃发展。其中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高原学科,国际贸易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企业管理和国际法学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学校现有10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旅游与会展学院、贸易谈判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招生规模为1000人左右。学校有教职工1000余名,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教授与副教授400余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60%。多位教师荣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者、“浦江计划”学者和东方学者等荣誉。学校拥有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等研究平台,系统开展国际贸易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服务上海和国家的对外经贸事业。
学校始终秉承“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注重研究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具备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四个领域的综合专业素质,能够适应激烈竞争和复杂国际环境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在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中,除要求学生学好本专业课程以外,学校均要求学生有选择地选修经贸、管理、金融、法律等若干课程,提升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形成特色鲜明的国际经贸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家的10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德国建有1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建有3所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学校广泛拓展各类社会资源,大力支持骨干教师出国进修、访学,资助大批研究生赴海外合作院校进行国际交流,攻读双学位,不断深化学校国际化的办学特色。
学校每年吸引大批优秀生源报考。学科建设的群体优势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优化,保证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研究生以良好的综合素养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未来学校将力倡以师生为本、以学术为本,坚持以发展与创新为灵魂,以服务与品位为宗旨,以净化学风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大胆借鉴国际研究生教育主流的成功经验,力争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形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独特品牌,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二、工作职能
1.根据国家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科技发展和社会需要,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3.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5.组织各相关开课单位做好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的开课和考核工作,组织各学院做好各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
6.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学位点和各类专业学位的申报、建设、管理,组织招生专业的确定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办理有关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审核和授予事宜;
8.对校内各学院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9.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及使用的宏观协调,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关教育资源;
10.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人员及分工
综合办公室:
工作人员:翟莉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德政楼109室
联系电话:(021)67702131
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生院日常综合事务管理;
2.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及招生数据管理工作,协助招生管理;
3.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学籍注册、学籍变动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文化节等活动的总体策划、执行等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学术部开展活动;
5.负责“085”商科创新人才培养学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立项、检查、验收、审计等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院项目管理系统的运行和各个项目的申报;
7.负责研究生院OA办公系统管理;
8.负责研究生院行政文件的资料收集、分类、立卷和归档,督促研究生招生、教学、学位、硕士点等文件归档工作;
9.负责研究生院财务经常性预算工作;
10.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考勤工作。
招生办公室:
工作人员:叶红巩丽萍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德政楼109室
联系电话:(021)67703622
岗位职责:
1.编制、上报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咨询;
2.负责安排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业务课命题、制卷、传递、保管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组织和协调优秀应届本科生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录取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下载、整理、汇总、上传等工作,审核考生资格,寄发准考证;
5.组织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的拟订、印刷、保管、分发及邮寄;
6.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业务课试题评卷、成绩登录、统计、上报工作,总结分析命题、阅卷情况;
7.组织和管理研究生复试,做好校内外的调剂录取工作,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名单以及有关录取情况;
8.负责研究生档案的调入,对拟录取新生进行思想政治复查;
9.负责拟录取研究生合同书的签订,寄发录取通知书;
10.负责办理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健康复查。
培养办公室:
工作人员:刘映霞郭峰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德政楼108室
联系电话:(021)67703624
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研究生教育一览;
2.制定和审核研究生培养方案;
3.组织学生制定个人培养方案;
4.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制定和完善各类研究生培养教学文件;
5.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包括教学秩序检查、教学方案上报、期中听课、学生网上评教等;
6.负责研究生培养的日常教务工作,包括排课、学生选课、课程免修免考、教师学年课时统计、考试、成绩、教师调停课、导师选择等;
7.研究生出国交流的课程和成绩认定。
学位办公室:
工作人员:郭彦辉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德政楼108室
联系电话:(021)67703182
岗位职责: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2.负责学籍、学历、学位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3.负责学位审核与授予、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导师资格初审工作;
5.负责管理导师和学生津贴,审核相关报销项目;
6.负责与学位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在校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
8.负责在校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研究生的授予硕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9.负责研究生院资产管理。
工作人员:翟小蒙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德政楼108室
联系电话:(021)67703180
岗位职责:
1.负责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及动态调整工作;
2.负责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等相关工作;
3.参与教育部学科评估相关工作;
4.负责二级学科自主设置申请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5.负责校学位点内涵建设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6.负责上海市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研究生教育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7.负责上海市西南片区高校协作工作;
8.负责研究生院文明单位创建和对外宣传工作;
9.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