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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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0-30 08:40:19来源:未知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c.xtu.edu.cn。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早,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首批硕士学位学科专业授权。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为湘潭大学研究生处(与学位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合署办公),下设研究生处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培养科、学位管理科、专业学位管理科、管理与就业指导科、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湘潭大学坐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学校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著名高校一起,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88所全国重点大学,成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牢记伟人嘱托,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43位,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之一。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研究生教育的龙头,不断加强学科学位点建设。目前,学校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共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学科跻身2019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形成了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专业群体。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

学校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现有研究生导师1300多人,已逐步形成了一支基础雄厚、水平较高、素质过硬的指导教师队伍。其中包括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万人计划”人选4人,长江学者7人,国家杰青、优青基金获得者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教学名师4人,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26名左右;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2351件。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努力构建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培养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通过举办研究生学术文化节、研究生创新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暑期调研等创新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创新氛围,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思想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岗位职责

研究生院职责范围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法规和政策;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工作,制订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3、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5、组织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6、组织学位点申报和学位点建设工作;

7、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8、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职责范围

综合办公室

1、文件的草拟、收发、送阅和归档;

2、印章信件管理;

3、档案收集和整理;

4、研究生院会议准备、记录和纪要整理;检查、催办、督办各有关科室执行会议决定的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5、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发和管理;

6、对外联系和处理来信来访;

7、研究生院公务用车和用餐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8、有关信息收集和研究生院网络维护管理;

9、研究生业务费的分配;

10、研究生院统计工作;

11、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其他科室的协调工作。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负责学校各类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2、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编制和上报学校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目录;

4、负责学校各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录取资格审查和录取上报工作;

5、制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原则,组织各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印制、组装、收发、评阅等工作;

6、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7、研究生入学档案归档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1、组织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修订。

2、制定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3、研究生的高级别科研成果的奖励。

4、研究生精品课程与教学用书(省级、校级)的申报等各项管理工作。

5、联络学位与研究生教学督导团专家,发挥其督导功能,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组织实施教学评估。

6、检查研究生的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

7、研究生培养材料的归档。

8、组织研究生的学位课统考、公共课试卷的管理和违纪处理。

9、研究生公共课的课程安排。

10、研究生转专业的登记、审批和发文。

11、研究生课程的调(停)课的管理。

12、研究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3、研究生学籍异动、负责研究生的电子注册。

14、研究生毕业证的发放与管理。

15、组织研究生校长奖评定与表彰。

16、审核各学院每学期开课计划并及时下达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17、研究生的选课。

18、负责订购和分发研究生的公共课教材以及教材费的管理。

19、负责研究生创新项目(省级、校级)的申报等各项管理工作。

2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1、拟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其有关规定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准备,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

3、组织审查学位申请者资格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4、负责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及信息报送

5、学位证书的管理

6、学位论文的抽检和匿名评审

7、寄送学位获得者的论文到有关部门

8、优秀学位论文推选

9、硕士生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管理

10、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11、学位点的评估工作

12、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

13、其它应当属于学位办的工作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1、制定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建立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各院系(中心)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

2、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研究生重大事件、安全稳定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校院研究生会工作。协助校团委做好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管理与发放工作。做好贫困研究生补助发放与贷款等扶助工作;

5、协助学工处和后勤部门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

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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