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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2 16:23:24来源:未知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b.zjnu.edu.cn。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前身是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部。浙江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早在1979年就曾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3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等8个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概况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于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与杭州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2015年中国研究生教育高校竞争力排行榜百强。拥有博士生导师(含校外兼职博导)208名,硕士生导师896名。在校博士研究生467人,硕士研究生8002人。

学位点覆盖层次齐全、类型多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还有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点覆盖了除农学、医学、军事学以外的所有学科门类,已形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征,以文学、理学、教育学为主干学科群,文理工管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

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拓宽研究生培养平台,与科研院所、地方企业合作共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实施“研究生核心能力培养”工程,打造研究生成长成才支持系统;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行“产学研”相结合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研学用”相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其中教育硕士培养提出“学中行、行中研、研中学”培养理念,构建“知行研合一”培养体系,得到了全国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兄弟高校的高度评价;改革研究生课程体系,增加一级学科平台课程,设置跨学科选修课,增设导师课程,突出个性化培养;强化专业学位课程建设、实践基地,加强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构建校、院两级研究生研修、访学、交流机制,加强学位点内、导师组内研究生学术交流。

二、管理职能

研究生院、研工部职能:

1、学位点申报、建设;

2、研究生招生、培养、考试和就业管理;

3、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团管理;

4、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

5、研究生层次联合办学管理等。

招生办公室

1、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组织招生录取;

2、组织各类招生考试,组织协调考务考务工作;

3、各类研究生层次联合办学的招生管理;

4、就业信息采集、发布,就业指导、派遣工作。

学位办公室

1、受理各类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双盲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并上报年度学位授

予信息;

2、省、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省论文抽检;

3、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和考核;

4、组织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组织学位点建设工作。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1、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点申报和招生宣传,制订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的选聘、培养和评优;

3、联络国家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校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工作,各教学中心建设;

4、开展对外合作,组织开展专业学位课程、教学案例库和实践基地建设。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制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日常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指导各级研究生会、社团等组织开展学术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

3、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研究生校园安全稳定;

4、做好研究生公寓住宿、奖惩教育、助学贷款、助研助管、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5、做好研究生创业创新。

培养办公室

1、制定和实施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审核培养手册;

2、课表、选课、免修管理,公共课教学、教务及成绩管理,审核公共课教学工作量;

3、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研究生中期考核,监控培养质量,推荐优秀教材;

4、负责教室管理、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成绩证明;

5、负责学生创新基地管理,海内外访学、联合培养等;

6、负责培养经费管理、研究生课程班管理,办理结业证书,做好有关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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