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1-01 09:58:29来源:未知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s.zjut.edu.cn。浙江工业大学始建于1953年,位处风景秀丽的杭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法、经济、医药、管理、教育等兼容的综合性国家"2011计划“重点建设大学、浙江省属重点大学。从1979年起,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校为加强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于2003年开始筹建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是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思想教育、学位管理及学科建设的管理机构。
一、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09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浙江工业大学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由学校牵头建设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成为全国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5年4月,浙江工业大学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于197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多层次、多类别、较为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学校共有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药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电子信息、机械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一级学科未覆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A-等级,机械工程学科和工商管理学科获得B+等级,5个学科位列B档。B档及以上(前30%)学科8个,数量居省属高校第一。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10个、B类8个。2021年,学校在U.SNEWS全球大学排名中列国内高校第74位、全球高校第783位;在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列全球501-600位,26个学科上榜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2021年5月,学校在自然指数排名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47位。
二、机构职责
招生办
(一)研究生招生与宣传
1、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制订及指标分配工作。
2、负责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包括专业目录采集、招生简章编制以及命题、评卷、初试、复试、调剂、录取等。
3、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包括专业目录采集、招生简章编制以及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
4、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硕考试组织工作
负责考场编排、考务人员选拔培训、试卷接收回寄、考试组织等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与新生档案管理
1、负责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招生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的运行与维护。
2、负责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上报。
3、负责研究生新生档案的接收与处理。
(四)研究生招生涉密管理
1、负责保密室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涉密材料、涉密介质的保管、脱密、销毁等。
3、负责研究生招生涉密人员的管理、培训。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
1、负责制订、完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汇编工作。
2、负责处理招生相关突发事件。
3、综合工作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培养办
(一)学籍管理
1、做好学籍注册、异动、转专业、毕业生信息采集报备等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2、对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平台,负责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等学籍信息的统计;
3、落实研究生证、火车优惠卡的制作;
(二)教学教务管理
1、落实教学安排、课程成绩、课程考核、中期检查等研究生日常教学教务管理,
2、组织研究生四六级英语考试报名及成绩管理;
3、核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4、负责学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的制发及毕业生图像采集等;
(三)教学改革和培优工程
1、负责研究生课程、教材、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等优质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
2、推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本)硕博连读选拔、科技创新项目、优秀实习实践成果等各类培优工程
3、负责研究生教育成果的培育和推荐工作;
4、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成绩管理;
(四)合作交流和教学督查:
1、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管理;
2、推进研究生课程国际化和海外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国际化工作;
3、对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做好研究生学术交流的宣传培训、渠道拓宽和资助工作;
4、协助校院二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做好各项研究生教学的督查及教学评价工作;
(五)1、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做好研究生培养的制度建设;
2、落实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组织各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制)订;
3、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办
(一)学位点建设与评估
1.制订、完善与学位点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
2.学位点三项评估(合格评估、专项评估、水平评估)工作。
3.协助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和指标分配。
(二)学位授予与管理
1.负责与学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和督查工作。
2.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审核、学位授予信息采集与上报、学位证书的制发等工作。
3.负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受理工作。
4.负责学位论文各类各级抽检和评优工作。
(三)导师队伍建设
1.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
2.导师数据库维护和数据采集及报送工作。
3.导师学校(导师培训、更换导师备案等)工作。
(四)学位办办公室工作
综合工作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其他的工作等。
学科办
1.学科建设规划与研究:负责学科、学位点的规划与布局;学科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学科建设参阅》的编制等工作;
2.学科评估工作:负责学科评估前期筹备、评估过程管理、评估结果分析,以及后期对标对表管理等工作;
3.重点学科建设: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遴选、评估、验收等工作;
4.学位点申报及管理:负责学位点增列、动态调整、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点自主设置工作;负责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信息采集、报送等工作;
5.学科建设经费管理: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审核、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审核等工作;
6.信息采集与报送:负责各类大学、学科排行榜信息收集、分析;负责省学科建设管理信息平台、高水平大学及优势特色学科检测系统的信息采集、报送等工作;
7.学科建设成效展示:编制学科建设年度白皮书,统计学科建设相关数据,维护学科建设网站,以及学科建设宣传等工作。
研究生管理办
1.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研究生党建以及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建设工作(微博、微信、研究生天地等);
2.校园文化建设:负责研究生“溯采节”、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等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3.奖助贷评定: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以及申诉处理,负责家庭困难生认定与补助,负责研究生“三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4.创新创业教育:负责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开展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及挂职锻炼工作;
5.就业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负责毕业研究生生源审核、就业方案的编报及相关信息统计、报送,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档案核查与转递;
6.大型活动组织:负责迎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冷餐会等大型活动;
7.工作研究:制订、完善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综合办
1.文秘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年鉴、工作简报、各类报告等组织和编撰,做好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制度的汇编;
2.公文管理: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负责部门内各条线起草文件的审核;
3.会务组织:负责院务会、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等会议组织、记录,做好决议的传达及督促落实;
4.信息报送:负责研究生教育数据、信息的汇总、报送;
5.内务管理: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部门财务、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办公用品和资料管理,用印管理,用房与办公室安全管理等;
6.对外联络:负责部门对外联络、公务接待等;
7.对外宣传:负责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等工作;
8.档案管理:负责做好部门各类档案的整理、归档;
9.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事务、学术事项督办、学风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