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2-07 21:13:40来源:未知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主要承担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生管理、学籍与学位管理,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zjgsu.edu.cn。
一、院部概况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校之初即为我省商业教育之先驱,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商科办学传统,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学校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统计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9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近年来,学校学科建设成效明显,现有12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其中统计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6个为A类一流学科,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信息与通信工程、理论经济学等6个为B类一流学科;2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5000余人,博士生导师120人,硕士生导师685人,并聘请了一批研究生实务导师。
学校先后与美、英、德、法、加、澳、新、日、韩等50多个国家的10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在35个专业招收全英文授课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并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项目管理硕士(MPM)。2016年学校获批为“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要承担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生管理、学籍与学位管理,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在当前国家“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我们围绕将学校建成“大商科”特色鲜明、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不断推进省重点建设大学、入选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将不断创新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措施,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
二、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考生,除符合第十二条(一)、(二)、(三)各项要求之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