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1-02 15:57:22来源:未知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gxmu.edu.cn。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提供硕博考试招生简章、各专业报考要求、学校相关活动等信息。想要报考广西医科大学硕博的学生可以进入官网查看相关信息。
一、研究生院(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科室工作职责职能
招生科
1.负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含统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含接收推免硕士)各项工作。
2.负责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非学历教育)招生工作。
3.承担我校作为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考点各项考务工作。
4.负责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维护工作。
培养科
1.负责组织制(修)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培养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全日制研究生日常教学教务组织与管理(含课程教学和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课程建设、课程评价和督导、任课教师课酬核算和下拨等工作)。
3.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数据更改、审核、上报等工作。
4.负责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管理、学位授予信息等各类数据报送工作。
5.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经费和教学管理经费的核算和下拨工作。
6.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等培养环节的督导工作。
7.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和检测结果汇总使用。
8.负责出具全日制研究生各类学习证明材料。
9.负责解答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培养各类问题。
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制(修)订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及培养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在职研究生日常教学教务组织与管理(含课程教学和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课程建设、课程评价和督导、任课教师课酬核算和下拨等工作)。
3.负责在职研究生学籍数据更改、审核、上报等工作。
4.负责在职研究生学位证管理、学位授予信息等各类数据报送工作。
5.负责在职研究生培养经费和教学管理经费的核算和下拨工作。
6.负责在职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
7.负责出具在职研究生各类学习证明材料。
8.负责解答在职研究生有关培养各类问题。
学生管理与就业科
1.负责研究生安全防范机制建设、研究生违纪情况的处理和上报工作,配合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做好违纪研究生的申诉处理工作。
2.预防并妥善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负责做好研究生突发事件和个案的预案和处理。
3.负责研究生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4.负责和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和办理各类学生相关证明、申请。
5.负责组织研究生奖、助、贷、补等资助工作,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金的最终评定与发放;负责统筹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的最终聘任、考核和工资发放;负责统筹组织研究生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申请等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先进个人、团体等评优评先和创新项目申报的评定工作。
7.负责统筹组织研究生宿舍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8.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统筹开展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丰富研究生校园生活。
10.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加强研究生校外联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11.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工作,加强研究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研究生社团的引导。
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制定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规划,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培养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
2.统筹全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廉洁诚信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等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4.负责研究生的网络宣传、教育、舆情引导等。
5.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和个案的后期心理危机干预。
6.会同学位办共同制定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职责、开展考核,负责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作用工作。
7.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方法和载体,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覆盖力和影响力。
学位点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位授权点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评估、动态调整及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3.负责组织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申报、建设、评估、动态调整。
4.负责制定导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负责导师的遴选、培训、考核及队伍建设。
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行政工作及秘书工作;负责学校OA办公系统的收文督办、发文流转,执行文件审批、会签程序;负责其他渠道流转的公文、公函、传真等文件的收发处理和登记、签收、传阅、催办及归档工作。
2.协助编制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草拟全院性的各类公文、总结计划、工作方案、年鉴等;对各科室拟发公文进行审修、核校。
3.负责组织、通知、参加各类校级、院级会议以及其他各项专题会、协调会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
4.负责撰写、修改、发布新闻,拍摄新闻图片。设计、制作、修改各类标识、宣传物料、宣传栏等。
5.负责研究生院网站维护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与维护更新、院史资料积累保存等。
6.负责上级部门、其他单位等来院考察、调研、交流等接待工作。
7.协调管理全院职工考勤、绩效及人事工作。
8.管理全院固定资产、购置日常办公用具、消耗品等。
9.负责全院日常报账、出账、资产登记入库等工作。
10.负责机要、信访工作。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本科生、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等学生),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需附工作单位证明);并达到我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线(≥425分)。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历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前需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学术型及专业学位),除符合第1、2、3条的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盖章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23年8月31日止);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达到我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线(≥425分)或通过国家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5)近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有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4.已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和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
5.已获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需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报名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的考生持中医医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且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关)。
6.已获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报名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其人事关系须在具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质的医院或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并从事临床医学的医疗工作。
8.报名在职医师攻读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其人事关系须在我校直属医院,并从事口腔临床医学的医疗工作。
9.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和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