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
发布时间:2024-11-01 01:04:34来源:未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https://yz.ustc.edu.cn。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为大家提供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研究生分数线、考研报录比、研究生报名条件等考研信息,想要报考研究生的学生可以进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进入官网进行查看相关信息。
一、硕士报考事项
(一)重要提醒
考生请查阅我校《2023年中国科大硕士招生简章》(http://yz.ustc.edu.cn),务必仔细阅读各专业招生条件和要求以及有关说明。务必在填报志愿时再仔细阅读《2023招生专业一览、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以确保了解的招生信息准确。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研招网报流程图(统考)》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等,了解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招生政策、诚实守信。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注意: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对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做了规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应一样);“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请考生选择报考学科专业时予以注意。
2、我校非全日制相关专业(MBA、MPA、MPM、MEM、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资源与环境)仅招收在职定向培养,考生填报志愿时,“报考类别”项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将不准考。
(二)报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所有考生均应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报考点的具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考生务必关注所选择的报考点(注意不是招生单位)的相关公告。请拟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要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在线(https://yz.ustc.edu.cn)拟于本月下旬公布的《2023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点公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点因考场数有限,以及疫情防控需要,对接收考生的范围有限制,请拟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要关注我校公布的《2023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点公告》。
5、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四)信息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视情况不同,需提交的核验材料为:
1、应届生未通过学籍校验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未通过学历校验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之后毕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之前毕业);
3、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因改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校验的,还须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上述各材料的有效性以教育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不在上述各情况内的,办理方式请咨询有关权威认证部门。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被发现而受到相应处理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
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需要注意的是,除初试外,复试阶段也须携带《准考证》方可复试,请考生注意保存。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事项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共三种: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1、普通招考:按照本通告的安排进行网报;不举行全校统一的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由招生院系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基本要求制定招生办法,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详见后续各招生院系网站的2023年博士招生安排)。
2、硕博连读:拟于2023年4月在本网站另行通告和安排网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3、直接攻博:已被我校接收为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工程博士:我校共有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5个工程博士类别招生。拟于2023年4月在本网站另行通告和安排网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对口支援、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等专项计划:因招生计划数存在不确定性,各类专项计划招生拟于2023年4月在本网站另行通告和安排网报,可以不参加本次网报。以上专项计划由相关招生院系按政策和规定执行;如有校外考生报考仅实行硕博连读方式的院系,经招生院系同意届时可按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咨询招生院系是否有该招生计划。
海外一流大学本科直博:报考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医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招生单位的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须先咨询相关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拟于2023年4月另行通知和网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但须提前联系招生院系和导师(占院系、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并在拟报考院系报备。
(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基本要求和安排
1、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情况以及其他违纪言行受纪律处分情况(处分期内)。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重点学科。
(4)相关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7)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8)报考前应先联系招生导师,了解导师是否有普通招考计划余额和其他招生要求,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各招生院系可在上述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需求,制定本单位的报考条件,学术标准须具体可考核。
2、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15日。
(2)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xspt.ustc.edu.cn)注册报名信息并在线缴费(标准:240元/人)。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一旦注册,不予修改。考试方式须选择“普通招考”。
(3)“申请-考核制”在线报名时,考试科目请选择“①1000无②2000无③3000无”。
(4)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考费不予退还。请根据系统提示仔细填报相关信息,注意维护信息合理格式和完整性,勿使用非常规字符,因不当、不实填写信息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有效的移动电话,确保联系畅通;建议在2023年7月前不要停用、更换报名联系电话。
3、申请材料
(1)材料准备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下载打印);
②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③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⑥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⑧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材料寄送
申请材料于2023年3月1日前寄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请在邮件封面注明“XX院系博士招生申请考核材料”(各招生院系具体邮寄时间、地址、联系人请到相关院系网站查看招生公告或电话咨询)。
4、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各院系在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审核。
各招生院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通过初审后,按要求前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综合考核原则上含笔试和面试;须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仅采用面试形式的院系,对学科门类跨度大且未修读相关专业课程的考生,应安排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计入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事宜以招生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6、公示与录取
(1)各院系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科大研招在线”网站集中公示。
(2)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前按规定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3)经签订培养协议或调档等流程后,学校拟于2023年6月下旬向拟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4年,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