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11-12 16:06:31来源:未知
加拿大永居居民旅行证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在海外、发现自己没有有效永居卡却又需要返回加拿大的时候,加拿大政府给这些人签发的一种一次性身份证件。那么办理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材料
请点击下载移民局的材料审核清单:http://www.cic.gc.ca/english/pdf/kits/forms/IMM5627E.pdf
1、护照:
有效期在回程日期算起九个月以上的护照,旧版须在护照末页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照片:
最近六个月所照的,照片的尺寸为50X70CM(额头到下巴3.1-3.6cm),白底彩照。关于照片的详细要求请点击此处
3、身份证:
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1份。
4、若你在过去三年中成为加拿大永久居名: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5、若你在三年前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3)过去五年中所有旧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已用护照,请提供解释。对于遗失或被盗护照,请递交记录遗失或被盗情况的警方报告。
(4)填写出入境表(必须英语或法语填写),详细列出在过往五年中你进出加拿大、中国及所有第三国的记录、如护照所示。
6、如您一直以来陪伴其身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或父母(如果本人为22周岁以下子女):
(1)此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过去五年中的所有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
(2)结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若适用。
(3)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或收养或监护文件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若适用。
(4)说明申请人所陪伴人士的身份的文件。
7、上面情况并在加以外受雇于一加拿大企业:
A:加方雇主出具的声明,说明:
(1)签字官员的职务和头衔;
(2)该企业依据加拿大或加拿大某省法律组建;
(3)该企业在加持续运营;
(4)该企业在性质及在加运营时间;以及
(5)海外派遣或合同的详情(如派遣的时限、确认雇佣为全日制等。)
B:雇佣合同副本,包括起始日期、合同期限、收入及职位。
C:雇主在加运营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副本、公司年报、公司的加拿大营业税税单、与此派遣相关的加拿大企业与海外企业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D:申请人为加方雇主履行在华全日制职责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办公处所及申请人办公间的照片,工资单,销售协议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E:申请人为加拿大企业工作期间的所有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8、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
希望申请基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被考虑,请附上与要求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相关的文件。更多信息请参见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指南的关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一项。
9、申请表格:
- 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表 (IMM 5524)
- 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IMM 5476E)。
二、居留入籍
自1977年2月14日起,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可自动取得加拿大国籍,但下列情况除外:出生时,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常驻加外交使团或联合国国际机构人员且父母双方均非加公民或具有永久居留资格。另,在外国出生者,其父母一方为加拿大公民即具有加拿大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旅行证件;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签证。
获加永久居民身份者须申请居留卡(又称枫叶卡,有效期5年)。如果申请入籍前5年内在加累计居住时间超过3年,可申请入加籍,但需通过入籍考试。
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允许取得外国国籍的加公民保留加国籍,加入外国国籍并不意味丧失加国籍。如公民要求放弃加国籍,须向移民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退出加国籍。
加拿大公民资格和移民部入籍申请审批中心 (Case Processing Center)可为申请人出具国籍记录检索证明(Search of Canadian Citizenship Records)。如需办理未入籍证明者,请与加拿大公民资格和移民部电话服务中心(CIC Call Centre)联络并请其寄送有关申请表。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88-242-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