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27 01:59:24来源:未知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又称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First Preference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是美国移民局公布的五种移民美国类型之一,包括EB-1A“杰出人士”移民、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移民、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三个类别。那么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条件有什么呢?
一、条件
(一)获得国际奖项,即诺贝尔.奥斯卡.普利策.奥运冠军等;
(二)达到EB-1A10条优秀人才要求中有3条:
1.获得国际或国家级奖项;
2.被主流媒体报道;
3.发表论文.出版专业书籍;
4.专业协会会员;
5.担任过评委;
6.在重要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7.作品已举办展览.展示;
8.领域内获得超高工资或报酬;
9.在行业内取得原创性.原创性成就;
10.表演艺术取得了商业成功。申请人符合第一项获得国际奖项的条件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优秀人才获得批准;
二、分类
EB-1(A)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在商业、科学、艺术、教育、体育五个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成就高、享有国家或国际声誉、成就和贡献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专业人才。这些人应该被认为是该领域的少数顶尖人物之一,申请人将在获得优秀人才绿卡后继续在美国工作,并将为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做出重大贡献。EB-1(a)无需申请劳动许可证,无需承诺永久工作。
优秀商业人才优秀科技人才优秀艺术人才优秀教育人才优秀体育人才优秀体育人才
(1)优秀科技人才:科学家、院士、发明家、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计算机专家、医生、医学家、各学科副教授、博士后、博士;
(2)优秀艺术家: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手、明星、模特、电视主持人、影视导演、动画设计师等;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
(3)优秀工商人才:优秀企业家、贸易商、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学家等;
(4)优秀运动人才:著名运动员、教练等;
(5)优秀教育人才:著名教育家、教育学者等。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下列10条要求的3条可以申请优秀人士。申请人越符合要求,对申请就越有利。
(1)其他国家或国际奖励因其杰出成就低于国际公认奖励;
(2)作为专业协会或组织的成员,必须取得突出成绩才能加入;
(3)其专业成就是专门作品、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记载或报道;
(4)在其行业担任评判员或评委的工作经历;
(5)在相关领域取得开创性成就;
(6)发表专业作品,或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
(8)作为某一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高薪阶层;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票房价值或唱片、磁带、光盘或影带的销售都有很好的商业收入。
EB-1(B)
“优秀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或EB-1(b)它是指在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家或国际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一学术领域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至少三年。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可视为申请EB-1(b)工作经验。EB-1(b)要求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动证书,但申请人必须承诺永久工作,美国雇主需要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是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1)个人要求:具有至少三年的相关教学或研究经验。并至少满足以下六条:a.知名奖项;b.专业学会会员;c.专业刊物报道;d.担任专业评委;e.原创学术贡献;f.发表专业论文或书籍。
(2)对雇主的要求:雇主可以是大学、研究所或私人雇主。私人雇主要求至少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在其行业取得成就。
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或EB-1(c)这意味着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外国人必须被美国公司永久聘任,并在前三年内至少外相关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EB-1(c)不需要申请劳动证书,但需要承诺永久工作,美国雇主需要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其职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管公司的机构或者其重要组成部分;
(二)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目标;
(三)有自主决策权;
(四)仅受上级高级行政人员、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一般监督。申请人的雇主必须在美国至少存在一年,在美国或美国以外的国家经营,并提供定期、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申请材料:
就EB-1C申请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的相关材料,以证明雇主的性质、经营状况和支持申请人的能力;申请人的个人资格证书用于证明申请人符合跨国公司高管的条件。
海外公司需要提供:
1.成立公司的文件(如注册公证书、营业执照等);
2.公司组织结构图(如公司主要部门名称、公司主要负责人名称);
3.公司员工名单;
4.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税单等);
5.公司简介(包括公司业务介绍、公司产品介绍等);
6.相关公司的媒体报道或介绍。
需要提供美国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企业:
1.公司注册、成立文件(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
2.公司组织结构图或公司计划中的结构图;
3.公司发展计划
4.公司过去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及其他证明公司经营状况的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
1.个人文件:护照、出生公证、结婚公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公证、学历证明;
2.美国公司海外机构提供的雇主信;
3.公司关于将申请人转移到美国公司的决议;
4.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与其管理职位有相应能力的文件。
三、申请程序
首先,由申请者出具详细业绩简历,可以把简历和业绩按照年份合并在一起。之后请美国有执照的律师对简历和业绩进行评估,如果这个律师认为可以代理,那么与申请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进行代理。之后由申请者填写移民局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包括全部证书、证件、照片、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的报道、奖杯奖牌的照片、有关证明材料及推荐信等,全部材料仅需复印件)。
律师进行全部资料的翻译并编写移民局所需的申请报告。在律师整理后将全部文件提交移民局开始申请,一般说来,申请者大约需要等候4-6个月左右。
移民局审查申请者的资料,在其批准后,移民局会将批准函寄交律师转申请人本人。在申请人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函之后,如果申请人有意于全家移民美国,需要填写为全家申请移民的表格,在这个第二次的表格填好之后,资料会转入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并进行无犯罪特殊调查,而后将档案(3号文件包)转往广州总领事馆。广州领事馆会以信函形式通知客户本人体检地点及面谈时间。申请者及家属赴指定医院体检,并办理护照等文件。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客户及家属带全部文件原件赴广州领事馆面谈。面谈之后,正式绿卡三个月内寄到申请人在美国住址,申请人可在拿到正式绿卡之前就携全家进入美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