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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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23 17:08:06来源:中职中专

202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退役士兵


应用英语

应用英语(涉外商业经营管理)

商务日语(进出口贸易实务)

应用西班牙语(进出口贸易实务)

金融管理

证券与期货

会计(涉外会计)

报关与国际货运

国际商务

工商企业管理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园林工程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物联网应用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

食品加工技术(烘焙与饮品加工)

食品营养与检测

食品质量与安全

护理(老年护理)

护理(康复护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广告设计与制作

室内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少儿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化妆)

无男女比例。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英语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入学后商务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入学后应用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入学后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十二、录取规则

1.经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的面试通过后可免笔试入学

2.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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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4.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5.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13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16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25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16160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招生处(办)官网:

咨询电话: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十七、其他须知

1.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2.2020年3月11日-12日凡报考我院的退役士兵需带好相关证件至我院报名;

3.2020年3月11日-12日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凭身份证原件来学院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后未进行网上缴费的准考证将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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