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有哪几种类型
发布时间:2024-11-02 17:22:06来源:未知
护照有哪几种类型
中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分为公务护照和私人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
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外交代表机构、驻外领事机构、联合国组织及相关专门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普通公务护照主要发给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技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中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和出国从事劳务人员等。
私人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工作、旅游的中国公民和其他因私事出国定居的中国公民。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签发。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中国政府派出的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工作的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官方护照的封面是深绿色的。
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员的护照,有些国家把政府官员的这种护照称为“公务护照”。此外,所有国家都向在国外大使馆(领事馆)没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发放这种护照。
护照是一国公民在出入境和出国旅行或停留时,为证明公民的国籍和身份而签发的法律文件。护照在英语中是港口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通过各国国际口岸旅行的一种通行证证明。因此,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会签发护照而不是护照。
在中国,护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中国古代人用竹简、织物、木板、金玉或纸来印传记、契约、影碟、地点和杰夫。《福川》《道路证》《道路指南》等证件进出关津边塞,上面记录着类似现代签证的内容。清朝时,根据护照的鉴定,要求边防海关和检查局“保护”和“照顾”,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协助。20世纪,清廷非常重视护照的管理,出现了“旅行护照”的范畴。吉林将军衙门还制定了附有护照样式的护照条例。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护照制度,1932年1月31日,国民政府颁布了护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印刷投入使用,制定了护照印刷、签发、使用和管理制度。
护照在西方被称为“护照”,不是来自“海港”,而是来自中世纪用来通过城墙大门(“门”)的证件。在中世纪的欧洲,一些文件可以由当地的统治力量发给旅行者,通常包括允许通过城镇的持有者名单。例如,这种制度在法国一直延续到1860年。在此期间,前往海港不需要护照,这与自由贸易有关,但从海港到内陆城市需要填写护照。早期的护照往往是这样的,但并不总是这样,包括对持有人身体的描述,照片直到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才被添加。“passport”一词最早在1845年被翻译成“PASSPORT”,至今仍在使用。南森护照是国际公认的身份证,最早由国联推广,当时是为无国籍难民设计的。1922年,挪威外交官弗里德乔夫
韦德尔-贾尔斯伯格
南森)设计;直到1942年,有52个国家承认了这种护照,总共发放了约45万份,帮助了数十万无国籍人移民到其他国家。协调发放南森护照的南森国际难民救济局,于1938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