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在学校设教练员岗位 具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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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在学校设教练员岗位 具体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4-12-10 10:40:07来源:未知

四部门:在学校设教练员岗位 具体怎么回事

近日,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体育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提问。

四部门:在学校设教练员岗位什么情况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部署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工作。

《意见》提出,学校教练员要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与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训练工作中形成良性互补。学校教练员职称层级、岗位等级和评价标准按照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可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教练员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学校教练员扎根基层,干出实绩。学校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取得相应职称后可按规定相互转任。

在学校设教练员岗位实施范围和有关要求

《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确有必要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

同时,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给予基层自主权。学校主管部门可对所管理学校的教练员岗位统筹设置,统一管理使用,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条件。学校根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加强学校教练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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