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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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29 06:41:48来源:未知

2024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3000余亩,现有师生3万余人。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


我校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各学科专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数、“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及计划数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90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5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7名左右。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s://mp.weixin.qq.com/s/bh2g7AIJuYFLCoDq30qWeQ


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方式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网报前须到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具体程序请查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页。


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持《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领取校验码(表上已有校验码的不用领取)。在职人员还须在登记表上加盖本人工作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公章。


领取校验码后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其他程序与普通计划考生一致。网报结束后,将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送交或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因其它快递不能进入校园,我校无法接收其它快递。


有关报考条件及录取等各项要求以教育部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文件要求执行。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程序与普通计划考生一致,有关报考条件及录取等各项要求以教育部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文件要求执行。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委培单位填写格式为:***自治区/州/县***单位。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并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入伍批准书》编号填写格式为:(20**)*字第***号,《退出现役证》编号填写格式为:(*)退字第(***)号。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报名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在网上报名时“考生来源”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人员”“ 科学研究人员”“ 高等教育教师”“ 中等教育教师”或“其他在职人员”等。不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网报定向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工作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七、考试程序


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管。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一)初试要求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要求


1.我校将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


3.凡初试外国语选考梵文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英语(笔试),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和新生入学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调剂


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可接收调剂。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具体调剂程序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相关要求。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复试阶段思想政治考核及函调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我校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制、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社会工作(035200)、金融(025100)、国际商务(025400)及教育(0451)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十三、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社会奖助学金等。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查询可登陆我校官方网站。



十五、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六、其他


(一)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其它相关要求请查询各培养单位网站中的招生专业简介及考试大纲。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请填写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不宜随意更换。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民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招生网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三)申诉受理


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纪监审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1-2938568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如后期有所调整,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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