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3 18:24:45来源:未知
2023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0728】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音乐、舞蹈等艺术创作实践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具有独立从事艺术学理论及音乐与舞蹈学研究、音乐、舞蹈艺术创作、表演与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舞蹈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舞蹈创作与表演实践以及高等音乐院校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学制
三年。
三、招生名额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4名,其中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92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2名(最终以教育部实际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未取得学位证的报考生,复试须加试相关科目)。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且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艺术学理论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非音乐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音乐与舞蹈学)和专业学位(音乐)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且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报考者。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六)已有工作单位报考者。
已有工作单位报考硕士研究生者,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为“定向”或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且须按所在单位同意的“定向”或者“非定向”报考类别进行报考。
(七)我校同时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箱:wai-ban@163.com 电话:029-88667063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时。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时。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须牢记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 报考点选择:
(1)以下3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西安音乐学院考点(西安音乐学院考点代码为6128):
①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
②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的;
③ 持西安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其他考生。非上述情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选择我校考点参加考试,必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西安市工作的非西安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2)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选择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或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② 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报名网上确认一律在相应报考点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应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一个专业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6. 考生报考时易出现的错误:
① 将学历证编号、学位证编号填报错误;
② 将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填报错误;
③ 将本科毕业具体年月日填报错误(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年月统一填写为2023年6月30日)。
以上报考错误将导致录取校验无法通过,请考生再三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正确无误。
(二)网上确认:具体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行。请密切关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1. 所有考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进行网上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复试:根据各专业方向的预定名额进入复试,复试安排以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五)复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请考生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相关附件。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详情:http://zsb.xacom.edu.cn/2022/0919/c339a84314/page.htm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3:《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复试专业主课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4:《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acom.edu.cn/)
七、录取办法
(一)根据国家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兼顾专业平衡,全面衡量,依据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 学术型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 专业学位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三)拟录取之前须按要求进行考生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体检未达到招生单位要求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规定的最新标准执行。2022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陕西省物价部门当年规定的最新标准执行。2022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九、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s://yjsb.xacom.edu.cn/main.htm,查看《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8667076
传真:029—88667078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19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重 要 提 示
1.2023年报考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点选择:
(1)以下3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西安音乐学院考点(代码:6128):
以下3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西安音乐学院考点(西安音乐学院考点代码为6128):
①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
②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的;
③ 持西安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其他考生。非上述情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选择我校考点参加考试,必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西安市工作的非西安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2)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选择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或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② 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报名网上确认一律在相应报考点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应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
2.请认真阅读2023年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如有问题可与本校招生处联系。
3. 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有任何变动将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详情:http://zsb.xacom.edu.cn/2022/0919/c339a84314/page.htm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要求等一览表.pdf
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位各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要求等一览表.pdf
附件3: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复试专业主课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览表.pdf
附件4: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主要参考书目.pdf
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
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自2016年起,教育部专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制定此简章,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学科(专业)
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所有学术型及专业学位: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5101音乐、135106舞蹈。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考试要求参照《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五、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其他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培养方式、报名办法、考试要求、学费标准等均与“普通计划”相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