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6 06:09:10来源:未知
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日前,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青海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原书记朱治国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以下是关于开展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榜样、凝聚力量、担当实干。
《通知》指出,朱治国同志从事组织工作近20年,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积极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破零”“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等工作,全面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等,走遍全省362个乡镇,推动解决村(社区)干部报酬偏低、干部素质提升、牧民安居等实际问题,赢得党员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通知》强调,朱治国同志是教育培养成长起来的优秀党员干部,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优秀代表,是现代化新青海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楷模和榜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朱治国同志崇高精神,学习他信念如磐、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公道正派、务实创新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勉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学习他爱岗敬业、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高尚情操,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对党忠诚、忠实履职,自觉在对标先进中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
《通知》强调,朱治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是“两弹一星”精神、“两路”精神、青藏高原精神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和传承弘扬,是青海广大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的集中彰显。各级党组织要把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座谈研讨、实践活动等方式,结合“我是党员我光荣、我为党旗添光彩”“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努力作出不平凡业绩,积极争做投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表率和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工作,对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创新学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拓展学习内容,推动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学习过程中激发出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昂扬的姿态、忘我的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朱治国简介
青海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原“两新”工委书记朱治国(1978年10月-2022年6月11日),男,汉族,江苏洪泽人,青海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生前担任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
2022年6月11日,朱治国因突发心源性疾病不幸离世,年仅43岁。
朱治国人物生平
曾任青海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组织处、组织二处处长,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处处长,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11日,朱治国因突发心源性疾病不幸离世,年仅43岁。
朱治国所获荣誉
2022年9月,中共青海省委决定,追授朱治国同志“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22年12月,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朱治国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并在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朱治国同志学习活动。
2023年1月18日,入选2022年第四季度“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