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卫校(张家界市卫生)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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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卫校(张家界市卫生)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

发布时间:2024-12-20 00:37:46来源:未知

张家界卫校(张家界市卫生)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
 
张家界卫校(张家界市卫生)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
入学要求,报名方式咨询:189-75-81-27-24 办公室
导读:张家界卫校现在已升格为医学高校,主要是统招教育为主,2024年官方具体招生章程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21年招生章程
 
具体考生可以了解一下。以下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后招生信息简章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张家界卫校简介:
 
医的前身为张家界医学部,于2014年9月组建,近七年以来,本着"凝聚人心,打造核心,服务中心"的办学理念,致力狠抓学科专业建设的"龙头",重点建设师资队伍的"人头",全面聚力教学育人和推进改革的"大头"。医自创办以来,从规模到质量,从办学特色到办学声誉,都在稳步攀升,发展势头良好,成为张家界教学改革的新亮点,学科专业及人才培养的"丰产田",是张家界学科专业具动能的重要增长极和具发展前景的专业板块。
 
 
 
 
 
       师资力量雄厚,是张家界师资力量强的二级之一。聘请多名国内外医学、护理学为特聘教授常年来校工作,亲自为本科生授课。现拥有一支新老结合、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有硕士生导师3人,教授9人,副教授17人,一批高学历年轻的骨干教师正在迅速成长,挑起教学科研的大梁。两所附属医院拥有正副高级职称的教师50多人,为医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提供了有力支撑。
 
      医学实验中心拥有完备而先进的基础医学实验体系和基础护理、临床护理实训体系,实验室总面积10000余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000余万元,为本科生医学实践教学提供了重要。构建了两所附属医院、一所教学医院、25家实习医院为架构的"医学教育集群",为医学和护理学实践教学提供了重要。
 
       师资力量雄厚,是张家界师资力量强的二级之一。聘请多名国内外医学、护理学为特聘教授常年来校工作,亲自为本科生授课。现拥有一支新老结合、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有硕士生导师3人,教授9人,副教授17人,一批高学历年轻的骨干教师正在迅速成长,挑起教学科研的大梁。两所附属医院拥有正副高级职称的教师50多人,为医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提供了有力支撑。
 
        大胆进行培养体系的改革,以独特的育人体系和培养机制树立了国内高等护理教育的"新标杆"。
 
        在育人教育中,建构了"全新驱动,一体两面"的以"励志教育"为核心,以"激励促动"为主导的"正奇交互式育人体系",并对学生实行独特的"导师制"点面结合的培养,打造了学生精神新风貌和专业学习新动力。
 
      在人才培养上,全新建构了"四维度护理人才培养体系",从"形文知能"四个指向培养护理人才,尤其是独创"艺护"教学新理念,不仅打造知识技能,还注重熔炼形象气质,强化人文素养,从而致力培养"形象气质佳,素质能力强,专业技能优"的高颜质、高气质、高素质、高价值的新型"白衣天使"。
 
张家界卫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公布2022年"专升本"考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附件1)。
 
  公布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2)。
 
 "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20—30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张家界卫校录取规则(招生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普通考生录取。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为其他参考人数大于计划数的专业的平均录取率。
 
  生录取。招生的生包括: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技能大赛、技能大赛一类赛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或者获得国际"互联网+"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2022届毕业生。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生参加组织的相关测试,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直接录取。
 
  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追加计划录取。录取过程出现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将向省厅申请追加部分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不予录取的情况:6月30日前,达不到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考试违纪、舞弊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予以录取。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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