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卫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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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卫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22 19:59:13来源:未知

	 吉首卫校招生简章
 

导读:吉首卫校目前已经是本科院校吉首医,主要办学层次为高等教育本科为主,2022年初中层次招生政策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往年五年制大专招生政策,随着近年教育政策变动,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相应减少。或者停招,具体2022年相关大专具体招生政策未公布,大专主要招生对象为统考生,有报读意向的考生可以参考往年招生政策,具体如下

 

湘西吉首公办卫校.报名方式咨询电话 189-7581-2724

 


吉首2023年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吉首(国标代码:10531),学校英文名称:Jishou 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政编码:416000)。 第三条 吉首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主管是湖南省教育厅。学校是民委与湖南省人民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服务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吉首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吉首学位证书。学校兼有少量普通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各省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生源不平衡。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湖南省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但不超过110%。 第十三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按照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志愿不能录取,将依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投档顺序录取;若某省无投档排序分,则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招生录取时加强与考生的联系和沟通,然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选测科目低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低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部分省招办规定统考的美术设计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测试合格),依照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湖南省外未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执行该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湖南省以外按各省招办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测试,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体育总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规则: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设在提前批,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招生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舞蹈类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五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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