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护士院校报名
发布时间:2024-10-30 05:57:27来源:未知
章总则
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湘南",部标代码为"10545",英文名称为"XiangnanUniversity"(缩写为"XNU")。
第三条湘南是经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校本部驻地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王仙校区(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和北湖校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25号)。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423000;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http://www.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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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和招生数据统计与上报,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就业情况、科学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条招生来源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考机构,并以其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并依规对招生计划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结合生源情况,合理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和招生数据统计与上报,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就业情况、科学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条招生来源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考机构,并以其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并依规对招生计划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结合生源情况,合理调整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