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各个民族高考的加分表
发布时间:2024-11-04 02:12:01来源:未知
各个民族高考的加分表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解读
针对中国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中的诸多困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通过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来提高他们的入学机会。具体来说,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是指在高考成绩计算中,对于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根据其民族、籍贯和就读地加上一定的分数,以提高其入选的机会。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招生计划内的院校和专业,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幅度一般为10到30分,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加分幅度更高。此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会根据当地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和各民族就学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高考加分标准和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各族学生的入学机会,促进全国各民族之间的教育平等和共同发展。同时,还可以激发少数民族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奋斗意志和综合素质,为少数民族的均衡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机会,但并不是所有的少数民族都能够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只有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才能享受高考加分的政策。同时,高校对于招生计划内的少数民族学生在考核方面的标准也要与非少数民族学生相同,保证公平竞争。
2023各个民族高考的加分表
1、广东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
①报考民族院校民族班(含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生)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
②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③报考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在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具体按省招生委员会当年划定为准。
2、福建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3、贵州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
(一)一类区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
(二)二类区域: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
(三)三类区域: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逐步降低:
(一)2022-2023年,一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二)2022-2023年,二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6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2022-2023年,三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6年起,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注意:
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加分区域的,按照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三者中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低分值加分;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之一不在我省加分区域的,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加分。
4、湖南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自2023年高考起,该加分项目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5分,2025年高考起调减为加10分。
2.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0分,适用范围调整为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3.自2023年高考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由加10分调减为加5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5、广西
6、海南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
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
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