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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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24 06:51:17来源:未知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招生章程不仅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让考生了解学校信息及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对于大家而言,招生章程是报考志愿的重要依据,那么2023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我爱搜学小编为大家介绍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对此有需求的同学们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仅供参考。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5万平方米(约合57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0平方米;生师比44.2;专任教师40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0.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48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965.3元;图书38.5万册,生均图书21.1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二级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2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3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4

460103

数控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5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6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7

460107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飞机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8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机器人焊接)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9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1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2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3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4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15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6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7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8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9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0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1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2

51030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3

510305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4

*510211

工业互联网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待定

25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000

26

530605

市场营销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000

27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000

28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29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待定专业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发文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学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同时在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和学校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

(2)学院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今日校园APP,迎新服务中绿色通道提交申请。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助学贷款学生避免重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孤儿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孤儿相关证件上传今日校园APP,迎新服务中绿色通道。

(5)根据服兵役学生国家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招生网站:http://zs.ltc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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