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21 01:49:03来源:未知
影响录取规则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分数以及当地的政策等等,那么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本篇我爱搜学小编为大家介绍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执行省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重要依据,遵循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外语语种。小学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5.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师范教育类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残疾。体育类考生要求不能有色盲色弱。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指导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德育考核合格、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第二十条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等。《教师资格证书》经教育部审批我校小学教育专业和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可免试认定,其他专业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学校组织的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可按照要求申请相应学士学位。毕业时也可以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通过后,可以继续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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