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0-20 01:39:21来源:未知
招生章程不仅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让考生了解学校信息及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对于大家而言,招生章程是报考志愿的重要依据,那么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我爱搜学小编为大家介绍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对此有需求的同学们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仅供参考。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280 | |
三、校址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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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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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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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18000元/学年: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法学、公共事业管理、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应用化学; (二)20000元/学年: 通信工程、自动化、建筑学、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 (三)247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英语; (四)277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产品、家居用品)、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住宿费标准 | 标准四人间:30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20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5-82978021。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ky.zstu.edu.cn/index.htm 电话:0575-82001777 传真:0575-82005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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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学生在入学后第一至第四学期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可申请转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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