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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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4-12-06 18:11:14来源:中职中专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的一些知识点,和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250分。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我省唯一一所专门为残疾人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技能人才及特殊教育教师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承担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国务院授予)”、“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辽宁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教育系统‘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优秀组织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位于沈阳市,共有1个校区,占地面积近3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室43个,校外实训基地40个。

学校现开设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推拿)、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艺术设计、书画艺术、电子商务、社区管理与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矫形器制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美容美体及老年保健与管理15个专业及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中医康复技术专业从业人员所必需的实践技能和相关的中西医基础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基层医疗、预防、保健行业,各级康复机构、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机构,培养掌握推拿、针灸、刮痧、拔罐等中医康复基本技能,具有中医辨证能力,掌握医疗按摩师实用技术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沈阳专科学校排行榜及录取分数线

沈阳专科学校排行榜及录取分数线:

1、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500

2、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76

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472

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59

5、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457

6、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52

7、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52

8、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49

9、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445

10、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45

11、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440

1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40

1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440

1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437

15、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29

16、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23

17、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20

18、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16

19、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13

20、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13

21、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11

2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403

23、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403

24、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399

25、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398

26、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395

27、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379

28、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362

29、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348

30、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339

31、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338

3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302

3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299

34、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278

35、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245

36、辽宁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229

37、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205

38、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203

39、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分:202

40、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198

41、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196

42、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最低分:176

43、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166

44、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最低分:166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职专科院校

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1.1%;专任教师99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1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507.3元;图书15.2万册,生均图书63.2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可填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2021年新专业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住宿费:200元/学年。注: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一)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学年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比例约为在校高职学生的1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根据规定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设立学校资助资金,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设立学校助学金,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学校助学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申请人数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额,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费减免政策

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2.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12〕915号)文件精神,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四)以上奖、助学及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国家、省及学校政策执行。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相关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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