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分数线 2024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01 17:57:15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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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秉持“手脑并用、创新世界”的校训,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现有环境工程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教育部代码:14557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
第八条学院概况: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美丽的中国石刻之乡、五金之都的重庆市大足区城区,现有占地面积438亩。学校与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泰国博仁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草堂大学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校根据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龙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六大专业群所辖二十五个专业。学院现设有生态环境学院、管理与健康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拥有四个校内实训中心、二十六个实训室以及15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指导,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采用“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100多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毕业生广受社会用人单位好评。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2022年将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东、江苏、新疆、青海、吉林、广西、河北、湖北、湖南、甘肃、安徽、江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招生专业有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绿色低碳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休闲体育、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25个专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收费。学费8500-1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16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分别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zhxy.cn/)、《新生入学须知》和缴费现场进行公示。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历史、物理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一般为英语。
4.报考学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3.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同一志愿情况下,再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和同专业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如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选择相近的专业录取,否则,退档。
4.凡报考学院的考生,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按相关规定执行。
5.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入学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中第一节第十条之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3300元/年)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第十五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招生服务:
1.监督申诉:纪检部023-43793167
2.招生电话:023-43793190 023-43793191 023-43793196
3.学校网址:http://www.cqzhxy.cn/
4.招生网址:http://zsxxw.cqzhxy.cn/
5.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十七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费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费
1、学费:
学费收费标准为:8500-12000元/年。
2、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为1300-1600元/生/年。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99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邮编:402360)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美丽的中国石刻之乡、五金之都的重庆市大足区城区。现有占地面积438亩。学校与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长江师范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泰国博仁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草堂大学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校根据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龙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六大专业群所辖二十三个专业。学院现设有生态环境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管理与健康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拥有四个校内实训中心、二十六个实训室以及15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指导,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采用“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100多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毕业生广受社会用人单位好评。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环境管理与评价、休闲体育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校企合作专业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代码:500606)、休闲体育(专业代码:570302)、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代码:570312)。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庆籍建档立卡学费资助、学校奖学金、学院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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