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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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0-31 12:04:02来源:中职中专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代码

很多朋友对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代码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燕山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

明水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0667062。

第四章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学院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山东省统一高考的考生(含春季高考)。

第十三条招生外语语种: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的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其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其中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六条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评测(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另行发布)。除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及标准:

(一)政审。需政审合格,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政审表或持生源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

(二)面试。需面试合格,主要从言语表达、心理素质、身体协调性等方面测试考生是否合格。

(三)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体重:体重(千克)÷身高(米)2

1、男生在17.3——27.3之间,女生17.1——25.7之间

2、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7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嗅觉正常;

4、血压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

5.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四)体能评测

项目及标准:

男生:立定跳远≥2.05米;俯卧撑≥6次/10秒;纵跳摸高≥265cm。

女生:立定跳远≥1.5米;仰卧起坐≥5次/10秒;纵跳摸高≥230cm。

第十七条报考安全防范技术(航空方向,与北京圣辅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

第十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专业在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安全防范技术(航空方向)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对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考生不足,则参加征集(后续)志愿,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条在相同条件下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录取通知书、各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网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邮编:250014

第二十九条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与任何中职学校有过合作办学,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学校、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代码及专业代码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代码是:14082。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扩展资料

学院建有济南、章丘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50亩,济南校区位济南市区燕子山脚下,章丘校区济南章丘大学城园区;学院建有20个校内实训场所,49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36万余册;设有3个教学单位,12个专科专业;有学生共5600余人。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政法类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地址

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章丘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章莱路3555号

第七条学院概况

学院始建于1982年,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设有法律实务系、警务与安保系、公共管理与技能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6个教学部门,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

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全,建有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教育矫治实训室、安全防范监控室、速录室、功力训练场、障碍训练场、警体馆等20个校内实训场所,在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等单位设有5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36万余册,很好地保障了教学需要。

学院拥有一支双师素质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6人,其中博士硕士75人,教授、副教授37人,有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75人。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了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校外兼职教师。

第八条办学特色

(一)法警并举文武兼备

学院所有学生都要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通过规范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培养良好的警察素质。我院毕业生政治法律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纪律作风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二)试点招录强化基层

作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担负着为全省县区司法局培养政法干警的任务。学院已招录6届共1000余名政法干警试点班学生。我院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

(三)教育培训双轨运行

学院同时承担全省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教育培训任务。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模式,增强了学院发展后劲。

第九条人才培养目标

适应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司法行政,服务于“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突出“法”、“警”、“技”等专业群特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法律类专业着重培养“法律精通、公正为民、服务基层”的法律实用人才;警务类专业着重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警务实用人才;技术类专业着重培养“作风正、技术精、用的上”的技能实用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58755310。

第四章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建有法律类、警务类、技术类3个专业群,共有法律事务、司法助理、书记官、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管理与服务、法律文秘7个专业,其中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为省级特色专业,法律事务、司法警务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司法警务专业设有特勤特警方向、安全防范方向及安全检查方向,刑事执行专业设有狱政管理方向及社区矫正方向,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设有社区警务方向,法律文秘专业设有速录方向等专业方向。

第十四条学院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

第十六条招生外语语种: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志愿。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刺字。

(五)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6.严重结核病;

7.不能适应警体训练的其他重大疾病。

(六)报考司法警务、司法警务(特勤特警方向)、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方向)、司法警务(安全检查方向)、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社区矫正方向)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第十八条司法警务(特勤特警方向)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条录取规则

(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报考我院的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参加征集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依次类推。

(三)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录取通知书、各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网站。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国家教育部学籍信息网上电子学籍注册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学院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政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确保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1-58663619、58663622、58599386

传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邮编:250014

第二十八条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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