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学院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16 08:33:03来源:中职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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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新疆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新疆科技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3561;办学地点:学校共两个校区,分别为东校区(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西校区(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第三条新疆科技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历经20年的本科办学积淀,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优势,以工学、医学为特色,以文学、法学、农学为交叉融合的学科建设体系。目前学校开设2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等3门课程为省级一流课程,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3个本科专业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中“兴医科”的起点,工程审计、医疗保险等2个新型交叉学科专业填补了新疆专业的空白。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毕业生 1万余名,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第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新疆科技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专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新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标准学制四年;普通专升本标准学制两年;普通专科标准学制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新疆科技学院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同分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考生所填报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的,需达到相应要求。
第十七条专业调剂或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进档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的,将由学校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专业限考生的高考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据此制定的《新疆科技学院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
第二十三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书面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适宜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如下:
本科专业学费: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医疗保险、工程审计等10个专业学费3200元/生·学年;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纺织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等6个专业学费3500元/生·学年;法学、新闻学等2个专业学费3100元/生·学年;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等3个专业学费4000元/生·学年。
专科专业学费: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3个专业学费36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6人间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七条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申请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八条新生报到时按要求对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方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审查时需要查验的证件及要求包括:(一)录取通知书:必须持本校统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二)准考证:新生报到时,查验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三)身份证:新生报到时,要查验考生身份证是否是考生本人。
第二十九条学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情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五)复查贫困地方专项新生的报考资格;(六)复查人民警察子女计划和军区子女计划的证明是否与政策相一致;(七)复查高水平运动员新生有关科目的考核(体育部另发通知);(八)复查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新疆科技学院专业代码
13558是新疆理工学院代码。
学院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简称新理工,Xin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于2002年8月始建,坐落于新疆阿克苏地区,由新疆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应用型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原名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转为公办更名为新疆理工学院。
截至2022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已建成40万平方米;设有11个教学单位,开设34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49人,在校生13000余人。
历史沿革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02年8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
2004年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关于办学资质的审核。
2012年5月,学校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学院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
201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隶属于新疆大学管理的科学技术学院逐步搬迁至阿克苏。
2015年,阿克苏校区建成,并于当年开始招生。
2017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阿克苏。
新疆理工学院
2019年6月10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功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2019年9月22日,新疆理工学院举行揭牌仪式
新疆科技学院代码是多少
新疆科技学院代码是13561。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新疆科技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始建于2002年,前身为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04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迁址库尔勒市办学,2019年12月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16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生均23.6平方米,新校区(本部)位于巴州鸿雁河教育医养新区,占地1070亩,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历史沿革
2002年,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成立。
2004年,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6年,迁址巴州库尔勒市办学。
2018年,启动转设程序。
2019年12月26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的函》,同意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同时撤销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的建制。
2020年5月23日,新疆科技学院揭牌仪式举行。
院系专业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4个教学机构,开设16个本科专业,已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
师资力量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647名,其中:专任教师546人,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比31.2%。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48人,博士35人,硕士以上学位占比88.5%;有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1人,优秀教学团队6个,培育教学名师能手10名,具有一届以上硕士生培养经验的73人。
质量工程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门省一流课程。
特色专业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省一流课程: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
科研平台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置产教融合研究中心,下设有4个研究所,组建8个咨政研究团队。
科研成果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近三年以新疆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职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发表20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篇;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厅局级科研项目83项(含校级),横向课题3个。
馆藏资源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纸质图书25万册,电子书籍100万种,期刊610余种。
合作交流
据2022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2021年教育部增列河北大学、燕山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四所河北省属骨干高校对口支援新疆科技学院,同时学校与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工程学院等疆内高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与域内中泰化学、准东教育、金富特种纱业、尉犁县人民政府、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等40多家政企等有实质性合作成果。
社团文化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校园之声广播站、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国旗护卫队、“知行·至善”志愿者协会、艺术团、电子竞技社、飞羽社、军事爱好者协会、漫语社、梦剧场话剧社、嘻哈社、野马篮球社、魂之韵音乐社、英语口语社、瑜伽社等40个社团、协会组织。学校曾举办“外研社•国才杯”英语演讲比赛,开展“学党史,跟党走,迎国庆,颂党恩”系列校园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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