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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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招生代码

发布时间:2024-11-03 01:04:43来源:中职中专

长春工业大学招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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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长春工业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部门电话):0431-85914753。该校联系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邮编为130012。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学校实力强大:

长春工业大学简称“长春工大”或“长工大”,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工业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代码是什么

长春工业大学的院校代号即院校代码为10190,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Changchun-University-of-Technology),简称“长春工大”或“长工大”,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高校,吉林省“两所五校”成果转化基金试点单位。

截至2021年10月,学校设有南湖、北湖两个校区(其中北湖校区分为西区和东区),占地面积125.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在籍学生22966人。本科生16416人,专科生2999人,硕士研究生3356人,博士研究生170人,留学生25人。截至2022年1月,学校设有17个学院(含研究院),设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的59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学专业31个、理学专业4个、经济学专业2个、管理学专业10个、文学专业5个、法学专业2个、艺术学专业6个,同时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14个、双学士学位专业3个。

历史沿革

长春工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建校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先后经历了长春汽车制造学校、吉林理工学院、吉林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70年6月吉林工学院与吉林工业大学合并,1978年10月复校。2000年9月,长春煤炭工业学校、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轻工业设计学校并入。2002年3月,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0月,学校有教职工1675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人[46],正高级职称教师22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485人;有柔性引进院士5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吉林省管优秀专家6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7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35人,吉林省教学名师11人,长白山学者10人。

学校荣誉

2003年被推选为"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2008年被吉林省绿化委员会评为"绿化生态单位";2009年被评为长春高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获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被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长春高校文明杯"优胜单位;2013年被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2016年我院被吉林省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学科建设

截至2020年7月,学校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授权学科中有2个吉林省重中之重学科,15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其中,一流学科A类1个,一流学科B类2个,优势特色学科A类3个,优势特色学科B类9个。

教学建设

截至2020年7月,学校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吉林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5个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校内招聘

学院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引入校内招聘,拓宽校外市场;与各省人才市场结成就业协作单位,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构建就业信息网络化平台;与美、韩、新、法、日、俄等国高校建立联系,为学生留学或实习提供机会。学院截至2014年已有16700余名毕业生,一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他们中有自主创业成功者,有企事业岗位业绩突出者,也有在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者。

合作交流

截至2020年7月,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学校与美国奥克兰大学、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日本中央学院大学、台湾中原大学、台湾大同大学等境外10余所大学开展了研究生交换留学合作项目,与其中8所学校开展非学历交换留学,与另外2所美国奥克兰大学、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签署了学历项目合作协议,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和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4项,先后与美国密苏里大学等63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术科研

截至2020年7月,学校有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为代表的25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31个,省(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个,其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

学校坚持科技研发工作与国家重大需求、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制约传统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科学和科技问题,通过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和机制,在碳纤维、搅拌摩擦焊、ABS树脂、微纳与超精密加工、汽车安全气囊生产线、冶金节能、金属材料强韧化、功能高分子材料、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以及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并在省内相应企业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支撑和引领吉林省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21年2月,学校承担科研课题19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8项、省市“双十工程”项目7项,科研成果获奖148项,省部级一等奖10项、二等奖21项。

王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机械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自动化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化学、机械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

吉林省级特色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

吉林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一级)学科:化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

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校还对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患严重疾病、火灾、洪涝等突发变故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乡遥远,路费不足而在假期无法回家探亲的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还通过校内奖学金、“双十佳大学生”和“工大之星”评选、勤工助学、“爱心万里行”经济困难学生走访等校内资助与挺进助学金等校外资助相结合,全力保障报考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具备英语、日语、俄语公共外语教学条件,入学后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专科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录取规则学校普通专业录取时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有进档考生均通过检索录取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选。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等级相同时,按语文、数学、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外语、专业课总分、语文、文理综合、数学。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10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联系电话:0431-85914753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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